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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设部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闭门会议,就《住房保障条例》起草工作进行了部署。消息人士透露,草案有望于明年提交国务院审批后通过。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表示,国务院“24号文”是《条例》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将是《条例》重点考虑的问题。有关专家称,推出该《条例》一是落实国务院“24号文”要求,将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法制化、政策化;二是将已经实施的关于住房保障方面好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三是《条例》主要针对低收入家庭保障问题,不涉及中等收入家庭问题解决。建设部此前连续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但是各地对“夹心层”住房问题解决呼声很高。那么,未来将出台的《条例》会否对这一问题提出解决,使住房保障制度实现“无缝对接”呢?建设部有关人士认为“无缝对接”不可能。目前住房问题解决还是两个基本渠道:政府或市场。市场商品房价格由市场确定;政府保障的主要是解决低收入家庭,“限价房”是为稳定房价而出的措施,应定义为商品房,而非保障房。经济适用房是否该承担覆盖中等收入家庭买房问题的功能?这个问题业界颇有争议。参与国务院《住房保障条例》讨论的学者之一,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目前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前途尚不明朗。“而这部分恰恰是解决住房问题中最重要的。”唐之所以觉得政策不明朗,是因为在总书记的十七大报告中,并没有提到经济适用房,只提到廉租房。温总理最近在新加坡也是强调中国要大力发展廉租房。他认为,廉租房受申请人经济条件的限制,最后只影响到极小部分人口的住房。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并不会明显缓解老百姓买不起房的困难。唐钧主张政府应当将住房保障的重点放在经济适用房上,而不是廉租房上。他认为,政府应该承担的是中低收入者而不仅仅是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至于房地产的市场空间,则应该缩小到商务用房和高档居住房的范围内。这样做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而且能够平抑房价。
【主持者言】细心的读者从最近的有关经济适用房的一些报道中不难看出,在高层领导跟有关部委之间,对此问题的想法似乎不尽一致。高层的最新说法是“经济适用房要面向中产阶级”(温总理语),住房保障要实现“无缝对接”,而有关部委原来的设想却是,经济适用房应主要面向中低收入者,一些城市和地区还抬高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门槛,把购房者的收入标准予以大幅降低(如北京从年收入6万元降低到2万多元)。实在地说,高层有关“无缝对接”的思路是正确的,否则,留出“夹心层”的空隙,不符合社会公平的要求。但问题在于,政府有没有财力、能力为数量庞大的中产阶级提供经济适用房。如果有的话,那当然很好;但如果缺乏这种财力和能力,那将如何是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实现“无缝对接”的最可行的办法还是“补人头”而不是“补砖头”,即政府根据自己的财力、能力,把建造经济适用房的经费以“住房补贴”的名义视收入的不同情况,数额不等地发放给所有受保障对象。这样既做到了实事求是,又符合公平的原则。而住房产品,还是应该由市场来提供。否则的话,按现在的情况,即使政府加大建造经济适用房的力度,没有几十年的时间,恐怕难以使所有的符合条件者受惠。对于那些无论因何种原因而排在很后面的人,这种“迟到很多年的保障”又有多少实际意义?搞不好,政府作出了“主要面向中产阶级”的承诺而最终又无法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提供足够多的经济适用房,反而会招致更多的民怨,令政府的公信力受损,决策者对此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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