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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链条

  
  
   日前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说,我们今天仍然强调解放思想,有着更为深刻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改革开放事业要进一步推进,越来越迫切地需要彻底摆脱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思维模式的影响。这是当前思想领域最为紧迫、也最为艰巨的任务之一。文章认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尽管这套理论用于分析今天的实际显然已经过时,但就理论本身而言,它的内在逻辑、思维框架、理论阐述,与仍在探索中的、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社会主义的新解说相比,要严密得多。正因为如此,每当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行理论思考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人自觉不自觉地用这套理论作为工具,来批判我们的现实。把社会利益的矛盾冲突归结为阶级斗争,把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努力叫做阶级调和,把鼓励个人创业等同于鼓励资本主义等观点,恐怕都和这种理论有关。如果说,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我们的理论还存在滞后的情况,那么,这种滞后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对社会主义的解说仍然在我们的理论中堂而皇之地占据着一席之地。进而指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还形成了一套固有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的特点是,当理论和实践发生矛盾时,不是根据实践的变化修正理论,而是把理论作为圣经,作为不可更改的绝对标准,要求实践服从理论,甚至于拿过去的理论来检验我们今天的是非得失。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不摆脱这种束缚,我们就难以继续取得进步。继续解放思想,就是要彻底地把我们的思想从这套理论和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这应当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中之重。
   【主持者言】在当今几乎已经停滞不前的思想理论界,王长江教授此文的观点可谓“振聋发聩”。其中最让人震动的,是他直言不讳地指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理论,其“内在逻辑、思维框架、理论阐述,与仍在探索中的、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社会主义的新解说相比,要严密得多”,而前者至今“仍然在我们的理论中堂而皇之地占据着一席之地”。我们完全同意王教授的这一判断。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的这套理论,其逻辑起点是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批判,为了消灭剥削,必须要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把生产资料全部归于公有,实行计划经济,实行“按劳分配”直至实行“按需分配”。这样,就不会有收入差距,进而实现了全人类的平等。然而,后来的实践使这一理论的继承者们认识到,由于人存在着自私的本性,大部分人在公有制的条件下会偷懒而既没有生产劳动也没有谋求科技进步的积极性,从而造成社会生产效率的普遍低下。于是依据逻辑,就必须要进一步地“斗私批修”,要“狠斗私心一闪念”,要把人类都改造成为“大公无私的新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直至“按需分配”(甚至连“按劳分配”都被视为是“资产阶级法权”)。应该说,传统理论的这一设想在逻辑上是完整的,是能够自圆其说的。计划经济的失败根源,可以说并不是在于它实行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而是在它的最后一个环节即“改造人性”、“消灭私心”的努力遭到了失败,“多米诺骨牌”也就随之而一块一块地接连倒塌:不能消灭人的私心,公有制就不会有效率;没有效率,生产力就肯定低下;生产力低下,就没有足够的物质来实行“按需分配”,甚至无法使人民摆脱贫穷,所谓的“平等”也就成了大家一起受穷。而市场经济的全部理论基础正好与此相反,它是建立在承认人有“私心”并认为“利己”是人的正当权利的基础上的(经济学的全部理论就是以“人是利己的”这样一个理论假设为前提的,否则经济学的任何分析都会失效,所以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经济学而只有会计学),只是认为这种“利己”必须以不得靠不正当手段侵害他人利益为边界。因此,市场经济绝不能以公有制为主体,否则,它的逻辑起点就会出问题,整个理论体系就无法理顺,无法得以成立。因为实践已证明,公有制若不能辅之以人的“大公无私”是注定会低效率的。而我们现在呢,一方面表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又宣称仍然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显然在逻辑上是个悖论,也正是王教授上文所指现象存在的一个例证。类似的例证还可以举出很多,我们在这里不可能展开详尽的阐述。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无论是就其理论探讨还是社会实践,在中国,其路程都还只走了一半。要在这条道路上坚持走下去,如王教授所说,就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就必须“彻底摆脱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思维模式”,否则,我们就无法到达真正的理想彼岸,甚至可能会"不进则退"。这绝非危言耸听,有专家指出,目前在经济领域已经出现了“体制复归”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