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前沿
 

“为制度而制度”与“制度打折”

  
   一位美藉华人撰文:一件我在深圳曾经经历的事。在我住的酒店前面有一个停车场,每辆车开进来时司机都要从停车场管理人员那儿拿一张小纸条才可以停车等候,而汽车开出停车场时则需要将这张纸条交还到那个管理人员的手中,他才会放高栏杆让车出去。那天来接我的司机可能因为匆忙一时找不见了那张小纸条,虽然他就在停车场等了不到五分钟,那个管理员应该还记得他的面孔,但就是因为没有那张纸条,管理员就死活不让我们的车开出去。我有一个重要的会议需要出席,时间很紧张。可是怎么沟通也无济于事。管理员反复说这是制度,他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否则他会受到处罚。我虽然一向是一个尊重制度并钦佩执行制度的人,在那个时刻却也觉得那个管理员不近情理,面目可憎。心中对于如此不折不扣执行制度的行为打了个问号。
   分析停车场管理员需要收回小纸条再放行的制度背后的原因,恐怕也与安全有关,因为在酒店门口短暂停车是免费的,不存在与金钱有关的问题。只有事先经过“批准”的车才可以进入停车场,而“批准”的依据就是那张小纸条。现在你的小纸条没有了,但管理员如果仍然记得自己在几分钟前“批准”了司机进来,那么安全因素就不再是问题,小纸条这个手段也就可有可无了。一味坚持“小纸条”也可算是犯了“为制度而制度”的错误。其结果不仅是浪费了大家的时间,而且让客户感觉恶劣,失去了以后再次光临的愿望。
   为制度而制度的另一种典型表现就是在公司门口站岗的门卫要求每天都见面的老员工出示工作证的行为。出示工作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入公司的人都是在公司工作的,而不是外来的陌生的非工作人员。如果一个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因为有一天忘记带工作证而被拒绝跨入公司的大门,其伤心程度可想而知。这种行为传递给老员工的信息是:公司并不在乎你这个人,一纸工作证远远比你这个人的真人面孔要重要许多!在这种情况下,忽视制度的本来目的而采取的为制度而制度的行为为公司带来的害处会大大超过其好处。
   这里就牵涉到执行制度的尺寸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执行制度到位的行为是为实现制度背后目的的重要手段,就像商业谈判时你所把持的价格底线是为公司实现基本利润的方法一样。但是,当遇到特别的情况时,比如对方公司实在无法在价格上让步,但却可以免费提供其它方面的服务,这时,从公司的全局利益出发,就应该把价格底限放宽,而不是一味为了追求那个价格底限而让谈判破裂。在前面机场安检和停车场的故事中,他让我放行也不会违背制度的初衷,在这个前提下,放行更显出执行制度者对制度本身的深刻理解。
   俗话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只能保证在一定的常规情形和范围内达到既定的目的,但是不可能顾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活的人只有掌握好执行制度的尺寸才能真正实现制度背后的目的。对于管理者来说,应不断向制度执行者灌输制度背后的理念,而不是一味强调执行制度的不折不扣才是可取之道。
   【主持者言】既然是制度,管的是“一般”,而不可能是“特殊”,面上的普遍的问题解决了,个别特殊问题有所忽略,也只能算是制度实行不得不付出的成本。当然,执行者善于灵活运用、执法变通而不是削足适履、刻舟求剑,敢情是好,但这最终取决于制度制订者的偏好,对于底层的执行者是强求不得的。就目前国内整体的制度环境而言,像以上这位管理员的铁面无私可谓难得,社会上流行并盛行的莫不是以权徇私、拿制度作为寻租工具,在这样的背景下,恐怕我们还只能忍受个别人为制度所困的窘状,而不应过多地指责“为制度而制度”的刻板。除非提请制度设计者补充或改进制度本身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