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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日前刊登梅新育的文章说,近年来,一连串的大小事件使得垄断始终居于舆论漩涡的中心,一些国有控股大企业更是成了许多媒体不遗余力口诛笔伐的万恶之源,但其中的一些抨击不仅缺乏逻辑,更存在严重的硬伤。最近有石油企业决定给员工加薪,就引来媒体上许多非议文章。此外,前两年许多媒体和学者将广州、深圳等地区的局部“油荒”归咎于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控股石油巨头的“垄断”,并称引进民营资本、打破国资控股石油巨头“垄断”格局乃是化解“油荒”和抑制油价高涨的出路。其实,把引进民营资本、打破国资控股石油巨头“垄断”格局当作化解“油荒”的药方纯属南辕北辙,因为国资控股石油巨头多少还能服从一些政府要求,在内地成品油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甚至与成本倒挂时还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义务,民营资本则不可能做这种亏本生意。文章说,这两年,拜高涨的国际油价所赐,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控股石油巨头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刷新了历史纪录,招致了一些媒体的大加挞伐。其实,在国际市场油价高涨之际,如果他们的利润不能高涨,我们才应当担心,担心其效率无法应对国际化竞争。国资控股石油巨头的“垄断”不是罪过,因为国际石油业本来就是寡头市场,我们不能把西方垄断企业的利润视为“效率”的象征,同时把本国企业的利润当作罪恶。在全球化的经济竞争中,如果我们希望本国有能力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愿有力地影响国际市场油价走势,如果我们希望改善我们在国际经济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底层地位而不是自甘沦落,那么,我国这样的企业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主持者言】梅新育是商务部的一位外贸专家,因此他的思路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一种“外贸”特点。比如,他说中国的石油企业如果不能成为垄断巨头,在世界上就无法跟国际石油巨头展开竞争,就无法影响国际市场的油价走势。这样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问题在于,如果仅仅是从这个角度考虑,那就等于说中国的国企垄断不但要永远存在下去,而且应该追求更高的垄断性和更大的规模,就应该把所有的国内石油企业合并成一家特别超大的垄断企业,那样的话岂不是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更大的竞争力?这就涉及到经济学的一个基本道理:“大”是否就等于“强”?企业越大是否就等于越有竞争力?如果是的话,事情就简单了:我们只要将企业不断地合并、合并,直至将全中国的企业统统合并成二家企业,这家巨大无比的企业岂不是就可以在国际市场上“打遍天下无敌手”了?显然,梅先生在他的论证中混淆了凭借政府权力形成的“行政性垄断”与通过自由竞争而形成的“市场性垄断”的区别。他又说,垄断国企“多少还能服从一些政府要求”,“民营资本则不可能做这种亏本生意”。在这里,他把“服从政府要求”当成了“好企业”的标准,这种看法显然也是很片面的。照他的说法,我们甚至不应该摒弃计划经济而转向市场经济,因为计划经济完全由政府说了算,按梅先生的标准,那岂不是一种“好经济”吗?梅先生的观点似乎是:垄断国企又能赚大钱又听政府的话,这样的企业实在是好得很而不应该遭到批评和指责。梅先生的这种观点等于推翻了经济学“竞争出效率”的基本原理。
这里所说的“效率”,是指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生产效率,而不是指一些国企凭借政府以行政权力给予的垄断地位所获得的“效益”。如果这些垄断国企赚了钱(对企业来说,垄断是肯定能够赚钱的),但却使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受损,对整个国家来说,难道是一件“划算”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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