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前沿
 

中央集权体制势必倾向垂直管理

  
  日前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从现代国家治理结构看,中央与地方事务是有分工的。为什么上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微观的事务,由中央,或者省以下垂直管理起来了呢?由于地方政府的不作为,甚至保护,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将工商、质监、医药食品监督、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甚至消防等都垂直管理。实践中实际上也只是垂直到了省一级,结果使省级抗衡中央的实力越来越大,而县、市级政府职能被肢解。事无巨细全由中央来管理,实际上是中央包办基层的事,宏观管理微观的事,不仅管不了、管不好,反而在具体事务的集权管理方面管出许多寻租和腐败来。是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还是用中央集权的方式来处理具体和微观的事务?是用制度和机制来管理微观事务,还是用权力来管理?这是一个国家治理社会的不同的思路。我们过去总是在这些方面上收和下移,问题总是解决不了,主要原因在于单一由政府来管理这些事务。正确的方式是,对这些具体的事务运用民主的综合的机制来进行管理。第一,地方人大的监督。通过当地人大,让当地的人民群众,对当地政府和一些部门形成制约和督促,要比中央垂直把所有的事务都管起来好得多。第二,立法—司法机制。与其将工商、质监、环境保护等省垂直,还不如将法院和检察院垂直到中央进行管理。第三,新闻舆论监督,能大大降低政府管理的成本,减少政府管理的工作,其实是社会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机制。第四,利用民间的社会组织进行自律和监督。第五,商会、行业协会、银行、税务、工商部门等,进行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遵守合同、诚实宣传、依法纳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记录和联网。第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工,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素质。只要顺着扩大民主和加强法制的思路,强化机制和制度管理,假冒伪劣、食品医药不安全、环境污染、滥用土地、生产安全等问题不难得到解决,而不需要将越来越多本应该由地方管理的具体事务,都上收到省垂直管理。
  【主持者言】垂直管理,过去被称为是“条条管理”,与之相对应的是“块块管理”。在现代国家管理体系中,既有“条条”,也有“块块”。比如,国防和常备军的建设,必须要实行垂直管理,如果地方政府也拥有武装力量,必会造成天下大乱。又如货币的发行权,也必须归于中央银行,否则,国家的经济也必会乱套。但纵观各法治国家的实践,总的来说,一个基本的原则是:能够让地方管理的,应该尽量让地方去管。尤其对大国来说,如果垂直管理过甚,势必会降低管理效率,造成漏洞多多,也会增加寻租腐败的机会。道理很简单,皆因“天高皇帝远”。所谓“地方自治”,早已是政治学的常识。但为何在中国,近年来垂直管理的事情却多起来了呢?表面上看,是有些事情地方管不好,因而中央只好权力上收,或直接派驻机构。但深层的原因却在于制度。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是所谓的“单一制”,说白了就是中央集权。地方政府虽说也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但其实是“权力上授”,只要中央一纸命令,各省省长可以随时调换。而省内的各市、各县,也是以此类推。这样的体制,就会造成地方政府的“眼睛向上”,对于地方事务的管理,很难做到全力以赴,因为他们所感受到的来自本地民意的压力,远不如来自“上面”的压力来得大,毕竟“乌纱帽”捏在“上面”的手里。而“上面”呢,管得了省长,却管不了具体的地方部门(想管也够不着),又不能一旦出事就统统撤职,如此又会造成政局不稳,所以,对有些事务就自然地倾向于垂直管理。而任何一个中央部门,对垂直管理都有天然的积极性,因为如此会扩大自己的管理权限。中央集权的体制,最终会导致垂直管理越来越多,这在各朝各代都是如此,可以说是带有规律性的。周天勇先生上文给的几条建议,从道理上说当然是对的。然而,如果不能改变前述这种“单一制”,如果不首先从宪法到实践确立“地方自治”的原则,如果省长、市长、县长仍然可以随时调换却不受本地民意的制约,这些建议实行起来怕也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