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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周末》报道:3月16日晚接受凤凰卫视“震海听风”节目连线访谈时,新获选的全国政协外交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屡屡提及“宪政”。稍前全国政协组织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韩方明也提到“宪政框架”,并且强调:“民主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共同追求,而不只是属于西方社会。”显然,这不只是韩委员个人,而应该是新一届全国政协的基本立场。在就职演讲中,国家主席胡锦涛更宣誓,要切实做到“四个坚持”。首要即为“坚持民主法治”。“民主法治”较之以往所称的“民主与法制”,显然有着微妙而关键的区别,或可理解为中国宪政理论的一次悄然升级。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记者招待会上,也强调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突破,政治体制改革也要有新突破。谈到这个问题时,他不仅引用自己对公众立过的誓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而且出人意料地加上了一句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无疑是宣示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宪政的决心,个中意味,颇为深长。一度为言论界所避讳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宪政民主,成为此次“两会”的热门话题。报道说,宪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宪政是从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各阶层间漫长的利益博弈过程中,一点一滴地生长起来的。从全能代表,到各阶层自己代表自己;从不许博弈,到允许博弈,再到试图将博弈制度化,这就是向着宪政迈出的步伐。最引人瞩目或者说令人振奋的是,温家宝总理在3月18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今后五年,“我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温家宝总理同时强调,“其实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财政体制问题根本上说是一个宪政问题。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是政治体制改革可操作的一个起点,或者说是中国宪政进程的一个可操作的起点。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建立公共财政一直是舆论界的强烈呼吁。现在这个呼吁终于得到积极回应,而确定为新一届政府的施政方针。这可能是当下中国宪政进程的最大突破。
【主持者言】近些年来,“宪政”一词在国内专家和媒体的文章中屡屡出现,但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其实它一直未被收为正式的官方用语,尽管官方也并不禁止它被非官方地使用(在一些大学,甚至设有“宪政研究中心”)。这显然是一种很微妙的现象。正因为如此,韩方明先生以新任全国政协外交委员会副主任的身份在上述访谈中几次使用“宪政”一词,才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解读。但依我们对中国现实政治的了解,韩方明先生以上所言,恐怕还不能被认为是“新一届全国政协的基本立场”,仍属于他的个人见解。而胡锦涛主席所讲的“坚持民主法治”,才是标准的官方用语。那么,“宪政”和“民主法治”的词语涵义究竟有何异同?这个问题显然无法在一篇短评里能讲得清楚。比如,“宪政”所包含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权力对权力的制衡。据报道,在新一届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时指出,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此言无疑是十分正确的。问题在于,是谁的权力过于集中?或者说,权力过于集中在谁的手里?是政府,还是某些领导干部?只有先把这个前提搞清楚,才能谈得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假如只是某些领导干部手里的权力过于集中,这只需以体制内的制度改革来加以解决,比如,中共十七大修改通过的党章已明确规定,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领导班子内的“票决制”。但若是指权力过于集中在政府手里,那就必须要从整个体制上加以改革,必须要限制政府的权力并对其权力的使用进行监督。也就是说,必须要用政府之外的另一种权力来履行这种职责。以上文所提到的建立公共财政为例,严格地说,它是不可能只靠政府的“自觉”就能做到的,而必得借助于政府之外的压力和刚性约束。从目前来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在执政党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各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尤其是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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