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前沿

 

 

 

 

 

 

 

序一 德隆的教训
序二 中国民企的成长困惑
序三 德隆背影及其思考
序四 期待万新归来

前言 我所认识的唐万新
初版 导语
第二版 导语

第1篇 德隆往事
1·1 乌鲁木齐——创业蹒跚起步
1·2 西安——进入资本市场
1·3 北京——经营激情绽放
1·4 上海——国际化梦想
1·5 武汉——危机德隆嬗变

第2篇 德隆制造
2·1 机会财技与资本运作
2·2 产业整合与战略投资
2·3 金融控股与产融结合
2·4 融资链、债务链、产业链与价值链
2·5 菁英俱乐部与商业模式

第3篇 德隆败因
3·1 德隆败因的几种论说
3·2 资金链断裂
3·3 多元化结构失调
3·4 总体战略幻梦
3·5 唐万新个性化冲突
3·6 公司治理缺位
3·7 企业文化熵殇

第4篇 德隆警示
4·1 适者生存:关注外部环境变化
4·2 价值制胜:实业发展和资本运作
4·3 稳健经营:企业危机风险监管机制的构建
4·4 取舍战略:企业做强做大的迷思
4·5 执行力推进:策略管理与精细化
4·6 激励约束:如何与职业经理人打交道?
4·7 永续成长:企业存在意义与企业家哲学
4·8 是非成败:东西方管理思想与文化博弈

附 录
附录一 夜行天山对谈德隆
附录二 唐万新的责任与信仰
附录三 后德隆时代的沉思
附录四 德隆编年史
附录五 社会各界论评德隆
附录六 德隆系公司及主要人物表
后 记
结 语

第一篇  德隆往事
 


   1·5 武汉——危机德隆嬗变
  
  
   1992年武汉国债交易中心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国债流通转让的集中性交易场所。1993年,国债派生工具开始出现,作为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手段,回购在证券机构和银行之间以及证券中介机构之间得到普遍应用。国债回购从本质上说是资金拆借行为。
   1994年,在近千家机构投资者云集的武汉国债交易中心,唐万新用新疆金新租赁的交易席位,通过国债回购获得了3亿元借贷资金。胆量之大极为罕见。也是这一年,为了活跃当时交易清淡的国债市场,交易所创立了国债回购标准化的“套做”与“放大”业务,并提供宽松的“席位联合制”监管。可以想象当时唐万新在当期的资金拆借市场,获得了极为充裕的资金,这是德隆至关重要的转折点。
   1995年至1996年,以个别券商严重违规的“三二七国债期货事件”为导火线,中国曾集中爆发国债回购市场问题。当时,场内场外交易,尤其是武汉国债交易中心一片混乱,不少机构通过国债回购市场套取短期资金,进行诈骗。据统计,因国债回购违规而形成的巨额债务约1500亿。1998年下半年,武汉国债交易中心关闭。
   10年后,唐万新再次南下武汉,不过时过境迁,当初是而立之年,是为资金拆借而来,而今已是不惑之年,却是羁押之身,但也是因非法吸储公众资金。人生航程是如此曲折,险滩迭伏,浊浪横生,遭遇的幸与不幸,多属偶然,此番重走,唐万新会生出多少宿命和惆怅?
  
   │存在的勇气│
  
   2004年4月3日,德隆召开了有史以来最为沉重的一次会议。会议由唐万新、唐万川主持,到场的是德隆所有金融机构一把手、友联全体执委和部分其他核心人员。唐万新在会上表态,这道坎过去了,德隆还会有更美好的未来,若过不去,大家再也没有机会坐在一起开会了。当天会议结论是,全力护盘,坚决不能跌过30%。“那时测算下来,要托住,还得10个亿。与会的机构首脑们纷纷表态,努力筹钱。”
   当晚,德隆为唐万新举行庆贺40周岁的小规模生日晚宴。
   2004年4月13日,陕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资产分离于2002年7月成立的健桥证券,首先抛售合金投资股票,当日合金投资股票跌停。第二天,“老三股”全线下挫跌停,德隆危机全面爆发。数周之内德隆就轻而易举地将过去5年的涨幅尽数抹去,流通市值从最高峰时的206.8亿元降到2004年5月25日的50.06亿元,蒸发了160亿元之巨。
   德隆这个神话在中国证券市场上顽强屹立了将近8年,占到了中国证券市场历史的大约2/3的时间,其意义则已经殊为不同。从这个视角分析,德隆,作为一种现象,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中国证券市场所有的重大事件。
   4月14日晚,唐万新主持召开高层办公会,就改变德隆现状进行了工作安排。
   4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联副秘书长陈新生与办公室副主任李根海撰写《来自新疆的声音:德隆不能走》和《关于动用政府信用解决德隆公司资金困难问题的建议》的两份材料,上书自治区党委,呼吁以政府信用解决德隆资金困难,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4月17日德隆国际召开执委会和干部大会,部署展开“自救行动”。一是成立媒体危机处理小组,全力改善德隆的公众形象;二是派出绝大部分高层人员,以最大的耐心和最深入的方式与客户沟通,重树市场信心;三是与监管部门坦诚交流,争取获得谅解,以期获得企业自我调整的时间与空间。
   4月18日,唐万新一行秘密来到北京,与美国机电基金代表就最为关心的德隆重组事宜进行了磋商,最终未果。
   同日,友联的金融产品部总经理王世渝在北京参加首届房地产金融论坛,恰巧与万通的冯仑相逢。当晚冯仑打电话给他,说自己在理发时突然萌生一个念头,他作为民生银行第二大股东,愿意牵线由民生银行和其他投资银行一起与德隆进行一系列合作。“帮助德隆过关,作为一笔业务,民生银行也有收益”。
   4月21日,冯仑赴上海与唐万新进行了面谈,冯又将唐直接引荐给民生银行行长董文标。董表示民生银行将考虑拿出50亿元,帮助德隆整体解决问题。后来,“德隆与民生银行的合作计划方案”最终没有获得批准。
   这天在德隆危机愈演愈烈的时候,唐万里对媒体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目前,最关键的是各方面要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一个更为良好的环境”。
   4月23日,唐万里面对亚星董事长绝食讨债感叹道:“金融风险太大了,还是做实业稳当,这次事情过去后再也不搞金融了”。
   同一天,唐万川表示,目前德隆的资金缺口共有数十亿元;德隆将“壮士断臂”以应对危机——收缩战线,变卖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表示,约占德隆总资产25%的与主业无关的产业都将被处置。德恒证券成为客户挤兑重灾区,德隆高层部署总部全力协助救火;德隆卖掉ST中燕以求现金;德隆准备出售更多的非战略性资产;德隆的金融服务业务几乎完全停摆;德隆的湘火炬与合金投资吸收合并案,“因技术原因”未被证监会受理;德隆的“罗布泊钾盐”项目未获开发银行贷款。
   4月24日,德隆国际高层再一次召开碰头会,唐万新主持。德隆国际股东达成一致,将集资还款,以助德隆突围。
   4月19日—24日,由德隆金融负责人李强牵头,发动所有的德隆机构和员工加入买盘行列,购买“老三股”股票。“部门经理10000股,普通员工1000股,计入年终考核的任务指标”。
   4月25日,德隆拟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在没有具体说明理由的情况下被临时取消,使得德隆危机雪上加霜。后来,据德隆一位高层透露,新闻发布会被临时取消主要原因是德隆高管层对发布的内容存在较大的争执。还有一个版本,上面不允许召开新闻发布会。
   4月26日,唐万新率领德隆核心团队,带去一张资产负债表(截止2004年3月31日,总资产284亿元,总负债281亿元),向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唐万新走出大楼感叹道:“在今天以前,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所有党政机关和监管部门均未走访和拜见。”这使我们想起2001年冬天在北京,唐万新说他已有9个月没来过北京。看来,德隆更像是一家靠胆量在市场打拼、凭借灵活的经营和管理手法运作的企业。
   汇报的核心内容:一是德隆问题必须整体处理,不能分割;二是最好找一家银行统一托管债务和资产。
   同时,唐也与高盛(中国)公司谈判。试图促使他们同意出任德隆在危机时刻的中介机构。
   4月26日,德隆股票停止急跌,开始回暖。
   4月30日,德隆国际各部门分别开会,希望“五一”长假期间,每位员工都能向公众宣传德隆真实的一面:“德隆不再需要神秘,德隆需要被看清,被理解”!
   就在这一天,德恒证券董事长张业光失踪,同时出走国外的还有孔清华和王志松。
   期间,为稳定各金融机构管理层,唐万新对包括德恒证券在内的各金融机构发出《承诺函》,承认实际控制人身份,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债务、经济、法律责任。
   自2004年4月15日后,德隆债权人蜂拥至上海德隆大厦,唐万新频繁更换办公和居住地点。命运显然再也不垂青唐万新了,尽管德隆多方努力,但形势仍然迅速恶化。许多地区的政府部门,尤其是公检法相关部门再也没有耐心等待,诸多德隆债权人也纷纷采取比较极端的措施到处搜捕唐万新,有人声称一定要抓到唐万新。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此情此景,唐万新仰天长叹。生出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的念头。4月27日唐万新、唐万川一行飞往加拿大休整,以静观事态发展。
   2004年5月1日,特别联席会议在北京西单丽华苑紧急召开,成立了以唐万里为首的德隆危机处理小组,重点协调客户关系、政府关系和媒体关系。
   5月2日,时任德恒证券总裁的韩新林给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陈敢打电话,邀其前往上海。5月4日韩新林与陈敢长谈至深夜,并于当晚与陈敢商定出一份《法律意见书》,以说明德隆内部的控制关系。
   5月5日至7日,德恒留任的所有高管与陈敢分别谈话。5月22日,《意见书》写成。5月底,韩新林先后将《法律意见书》和合计达400多页的的两本附件一并交给中国证监会和公安部证券犯罪稽查局。《意见书》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德恒证券与德隆国际的关系,二是德隆国际控制德恒证券的后果,三是建议。中心思想是德隆国际操纵了德隆各子、孙公司的具体经营、人事和资金调用。
   韩新林代表德恒证券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违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料,韩新林、郭建伟、邵义政、李普选、王维刚主动向有关部门陈述了违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事实。  
   在韩新林任德恒证券董事、总裁时,积极决定、指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韩本人同时直接审核资产管理合同11份,吸收资金1.5亿余元,韩还具体实施了非法吸收资金的业务,并从中获取理财费用。郭建伟直接审核资产管理合同637份,吸收资金48亿元,产生中介费1800余万元,理财费用2700多万元,其本人在负责健桥证券营业部期间,吸收资金13亿多,同样具体实施非法吸收资金计划,并获理财费用。邵义政、李普选、王政、王维刚积极促进德恒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并经手数目不小的中介费用和理财费用,其中仅王政一人审核资产管理合同1206份,吸收资金100亿元之巨。
   5月19日开始,德隆开始卖出湘火炬、合金投资和屯河投资股权:5月19日德隆卖出股票变现2760万元,20日卖出股票变现8150万元,全部用于填补德恒证券保证金。
   5月7日唐万川先期回国,唐万新5月15日随后回到上海。
   5月16日至28日,唐万新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之中:第一,召集所有下属金融、实业机构的负责人,查实德隆的资产和债务状况;第二,资产重组,寻找战略投资人;第三,收缩战线,调整机构,5月28日新德隆成立,搭建了以唐万里为董事局主席,尹筑光任董事局副主席,唐万新任总裁,黄平、刘昌贵等6人为执行总裁的领导班子。
   5月1日至15日,是一段难熬的“真空期”。15日以后,风云突变。上海、四川、重庆、山东、江西、广东、新疆、湖南等地掀起了德隆追债潮,地方政府的公检法分别在上海、新疆等地查封资产和准备抓人。招商银行状告湘火炬,拉开了银行向德隆讨债的序幕。此后,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深发展、交通银行等银行纷纷起诉德隆系旗下的合金投资、新疆屯河、重庆实业、天山股份。
   6月3日,上海银监局召集各商业银行举行通报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列席会议。上海银监局官员要求各商业银行采取资产保全的紧急措施,只要涉及德隆有关的贷款,无论贷款合同是否到期,均要积极申请查封德隆系在上海的所有资产。德隆在上海被冻结的资产约为13亿,而其在沪的贷款约为28亿元。釜底抽薪,德隆败局已定。
  
   │拯救重组│
  
   2004年5月29日,唐万新、唐万川一行再次出国。在出国期间,唐万新平均每天与德隆高管通话达5小时之久。
   身在缅甸,唐时刻关注著德隆的事态发展,分析着监管当局对德隆可能的处理意见,也全面总结了这些年德隆的经验和教训。现在看来,当时的唐万新至少得出两个结论,一是政府甚至是国务院的领导有可能支持德隆进行市场化重组,二是德隆虽然在金融问题上翻了船,但德隆多年以来在实业上的整合仍然具有极高的价值,只要重组方法得当,德隆可以从实业上重振雄风。
   事实上,在缅甸期间,唐万新的确一直在遥控他昔日的部下们全力寻找重组的市场化方法,媒体曾经报道过的“德隆重组方案”就出自唐万新之手,或者至少经过了唐万新的授意,这个方案是把整个德隆打包,家族的股权缩小,新增300亿投资,其中国企、外资各一半,德隆从一个民营企业变成一个国有占30%、外资占30%、民营30%、德隆管理层占10%混合所有制现代企业。德隆在原来那五大投资领域全部由控股变成参股。
   遗憾的是,形势在朝唐万新极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证监会一直把德隆系染指的公司视为高风险公司,银监会在密切监视德隆动向。而国资委也传出消息,要求下属企业厘清与德隆的关系。显然,德隆能否赢得时间和空间并不在于任何一个貌似合理的市场化解决方案,而在于政府的态度。德隆重组由国企和外资联合接手,是根本不可能的。
   经济学家、管理咨询专家、北京视野咨询中心主任钟朋荣一直在对德隆进行观察和研究,“我判断,目前的德隆面临两个过程,一是进一步将资金链梳理干净,首先保护银行资产,这实际是一种暗地清盘;第二步是分行业分企业地拍卖,清理其他债务,这是个公开清盘的过程,意味著将德隆系彻底肢解”。
   5月30日,德隆国际在上海总部召开董事会暨危机处理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德隆自身开始积极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公司危机和面临的困难。
   2004年6月号《中国企业家》刊发《30天火线重组》、《德隆为何而败?救得救不得?》、《什么比德隆更值得重组?》以及《从垃圾中淘金——全球商界知名的拯救和重组案例》等“拯救德隆”专题文章。同时,新浪、搜狐等网站,《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财经》、《经济观察报》、《中国经营报》等媒体也刊登相关系列文章。至此,一场拯救和重组德隆的经典剧目开始上演!
   2004年6月初,国务院成立了处理德隆问题的5人最高领导小组,由国务委员华建敏牵头。随后,成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为首的工作小组,并由与德隆相关的14家主要债权人银行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分别处理德隆的金融业和债务问题。工商银行是德隆的最大债权人,仅新疆地区就贷款近30亿元,于是债权人委员会主席由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出任副主席,成员包括其他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有关部门对债权人委员会进行协调。债权人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协调各家银行的行动,不会再出现各家银行一哄而上、争先恐后追讨德隆资产的现象。这也表明,有关部门已对德隆系的处置有了通盘考虑。根据德隆系债权人委员会的统计,除企业正常的生产性贷款外,合计应为160亿元,其中工商银行的债权在50亿元以内。
   7月6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在德恒证券的注册地重庆成立了专案调查小组,该小组被称为“706”专案小组。同时,在上海、南京、武汉、广州、太原、乌鲁木齐、银川等诸多有德隆旗下金融机构的城市都成立了以当地公安局经济侦察科为主要力量的专案调查小组,分别调查当地的恒信证券、中富证券、南京国投、金新信托、伊斯兰信托等机构。每个专案调查小组有4人,其中一人是来自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的干警。
   7月18日星期天,隐身一个半月的唐万新从国外重返北京,开始主笔撰写德隆自救的重组方案。唐万新身穿T恤,依然留著那撮标志性的小胡子,只是和常人相比,神色更见沉重,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正在承受巨大的压力。
   那段胆战心惊、艰险困难冲出丛林悄然出境的经历,不知他是否能够想起自己在老家新疆靠近哈萨克斯坦边境上狩猎的情景?这种狩猎法最大的风险是,驾驶丰田牌越野车,大灯照着前方6—7米处,眼睛盯著远处的猎物,车越开越快,却看不清跟前的路,下面随时就是危险的堑沟。德隆就处于这种状态。
   唐万新返京前,曾给国务院、中央政法委写了一封信,一再表达自己的观点:第一,德隆所有的行为都是他指挥的,所有的责任由他承担;第二,他有能力、有信心化解这次的风险,希望有一个合适的工作环境,风波结束后再接受司法审查。
   7月26日,德隆建议稿《市场化解决德隆问题的整体方案》连同厚达一尺左右的相关附件,被递交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至8月13日,三易其稿。
   《市场化解决德隆问题的整体方案》中披露,“截止到2003年底,德隆年销售收入超过400亿元,年纳税总额近20亿元,现有员工5.7万余人,为社会提供了27万多个就业岗位,解决了包括新疆农牧民在内的100多万人员的生计”。
   德隆提出希望“通过国家政策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在监管机构和债权人委员会的严格监督下,集中管理、统一调用德隆资源,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恢复市场信用,盘活资产,在运营中清偿债务”。
   德隆将重组策略切分为实业和金融两头:其中实业中剔除上市公司的生产性贷款后,德隆眼下“生产型企业的银行负债总额约为35.7亿,资产净值49.2亿”。德隆认为,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完全可以支持自身生产性贷款的偿还。各上市公司和德隆关联的12.7亿债权,目前已由德隆将5.5亿元的资产抵债,其余7.2亿元计划继续以资抵债或相机出售资产给予弥补。或者德隆将非上市公司优良资产置换到上市公司,这是切实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负责任的行为”。德隆金融债务总额高达300亿,可通过关联交易和债转股等方式处理,当时“合计已完成了238.01亿元债务的意向性处置,未进行或达成处置意向的债务尚有65.77亿元,需进一步研究和洽谈”。德隆因此建议:“采用监管机构、战略投资人和德隆三方共管的方式恢复金融机构的运营:监管部门负责严格监管;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负责组建董事会,依靠战略投资人的市场信用,恢复机构存续业务的开展;德隆在运营中负责处理关联债务”。
   8月初,德隆成立新的管理团队,明确了11人的执委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具体分为4个部门:一是董事局办公室,由董事局主席唐万里、副主席尹筑光等3人领导,负责与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的对接;二是产业重组委员会,由德隆国际的执委丁光平等3人领导,负责与业务部门、监管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及代表对接;三是金融重组委员会,唐万新亲自挂帅,刘昌贵等人具体执行,功能参照产业重组委员会;四是综合管理部,总揽行政、人事、财务、法律、审计等诸多事宜,由德隆原行政总经理沈巍领衔。这支团队的工作几乎是无报酬的,只是象征性地领取生活和出差补贴。
   8月3日,唐万新正式被监视居住于北京中苑宾馆天聪阁。
   唐万新回国后,国务院曾先后三次召集19个省市区和各相关部委的领导开会。在唐万新本人未在场的一次会上,每个与会人员都痛责德隆的所作所为,历数其恶劣行径,3个小时的会议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负责。国务院办公厅权威人士总结说,“德隆不是一下子就冒出来的,监管部门要自我反省”。
   德隆危机爆发后,资不抵债是个基本的事实,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德隆的实业资产被认为仍有增值的空间,而缺乏的,是新增的资金去推动存量资产的增长。在这种情形下,政府可采取三种办法:一是冒险借钱给德隆,让他自己解救自己;二是通过央行发放再贷款,行政接管德隆;三是通过第三方重组,而在此前搭建一个托管的平台,以维系、恢复,甚至增加德隆的资产。显然,前两者一个风险过大,一个过于保守。最终,政府将目光锁定在第三条。
  
   │华融使命│
  
   8月26日,德隆国际、新疆德隆、新疆屯河及华融分别作为合同的甲乙丙丁方签定了一份《资产托管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德隆将其2004年8月31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地全权托管给华融,由华融全权行使德隆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但该协议所涵盖的主要是德隆的实业资产,没有涉及金融资产。
   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仍享有委托华融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所有权和相应的收益权。华融在处置托管资产时,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可以推荐合格投资者参与竞价并享有其他投资者的同等权利。而华融则受托拥有对托管资产以华融公司名义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全部权利,有权以诉讼、转让、租赁、重组、破产等法律法规许可的任何方式,独立管理和处置托管资产。同时,华融还享有托管资产中股权资产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监事、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权等权利。华融有权决定这3家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大额货币资金支付、贷款和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对外转让资产和股权等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华融还有权对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对控股子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华融的使命是,利用专业化优势,采取市场化手段,充分尊重债权人的权利,努力维护债务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完成德隆系资产的清理、处置或重组。华融托管德隆,且由政府出面,通过政策性措施和注入巨额资金为德隆输血,从而解开连环债务链,梳清股权关系,使德隆危机的不利影响逐步得到缓解。
   然而,8月30日,华融接受银监会委托组成了停业整顿工作小组进驻金新信托,从9月15日到12月15日期间进行债权登记。由此,华融托管范围扩大至德隆系金融资产。
   8月31日是德隆的分水岭。在此之前的4个月,德隆一直陷入纷繁复杂的债务危机和清盘危机之中;而在此之后,华融和德隆共同探索、实践中国资本市场的“第一场市场化重组”实验:在华融主导下,理顺德隆金融/实业债权债务关系,并对实业资产加大变现力度。
   9月1日,德隆将所有实业老总召集到北京,与华融在一起开会并讨论重组事宜。
   9月7日,唐万新主笔拟就了又一份方案,题为《用创新的市场化手段彻底解决德隆危机的整体方案》。方案中抛出了8条偿还德隆300亿债务的解决途径。归纳来说,即先将德隆的实业与金融分开,将德隆实业承担银行债务(约37亿)后的余额质押给资产管理公司,继续给予30亿贷款,用于解决金融个人债务。他相信,这样银行和个人债务都已解决或有保障。然后,再用金融资产余额解决25亿,市场消化(机构客户债转股)100亿,重组方消化剩余55亿,股票出售变现50亿。在这个模式下“国家仅仅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提供30亿过桥贷款,德隆整体债务就可以全部解决,最后德隆通过处置资产偿还过桥贷款”。
   9月8日,德隆与华融又补签了一份资产托管补充协议,德隆将梳理出的31家壳公司,并分别与华融签定了资产委托协议——这批壳公司主要控制著德隆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股权。
   为查清德隆危机爆发的真相,公安机关对唐万新前后进行了8次讯问。9月17日,有关方面对唐万新进行了第3次讯问。唐万新说:“从2001年开始,我每天都在处理危机”。
   9月18日,合同中的甲乙丙方分别在三地向作为丁方的华融进行了公章、财务资料的交割。根据合同,德隆作为被托管方,仍享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在资产和债务处置权上,华融全权代理,而对它的回报是,“按照托管资产处置回收金额和抵债或债务减免金额的1%收取报酬”。如此德隆仍是资产及负债的主体,只是把资产债务有偿托管给愿意提供增量资金的第三方,而在没有找到第三方前可由央行以过桥贷款方式垫付。日后,当第三方把资产价值最大化后出售后,按照个人债务、机构债、银行债的次序还款,最后如果有剩余资产,仍归属德隆,如还有未能填平的窟窿,也需要德隆继续偿付,或是追究以刑责。在金融资产中,德恒、恒信、中富三个证券公司和金新信托由于风险过大,已被监管部门托管给华融。这样,针对这4家金融机构,华融不仅接受了德隆资产委托具有作为股东的责任,而且接受了监管机构的行政托管任务,直接接管了其经营层。而其他金融资产,华融同样只是替代行使德隆这个昔日大股东的权责。
   根据市场化重组的游戏规则,此前的重组意向全部需要得到华融的重新认可,唐万新和他的德隆旧部几乎完全失去了话语权利。华融显然发现德隆的市场化重组非常复杂,最复杂的问题就是德隆的金融问题和产业问题近乎天书一样的搅在一起,处理这种混乱局面,也许拆开了零卖才是最可行的手段。华融公司这样想了,也似乎开始做了,这几乎是彻底否定德隆的产业价值,否定了德隆多年引以为自豪整合价值,甚至是否定了德隆的战略,这一连串的否定,足以让唐万新绝望了。
   10月15日,华融提出改组德隆国际、新疆德隆及新疆屯河的董事会,以及变换法定代表人的意向和方案。
   10月17日,一份既非公告又非政府部门的规定,而是标明为“有关部门”的说法的《有关部门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作出解释》的《新华社》通稿,同时出现在《人民日报》和一些官方证券媒体上。其重要性在于,它只是针对个人投资者,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此解释中,以债权金额10万元为界,高于10万的按照9折收购,低于10万的享受全额收购。
   11月2日,湘火炬和合金投资及ST屯河董事会同时发布公告,其董事会已改选完毕。随后,ST重实和天山股份也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新增6名董事。ST屯河公告显示,由于公司董事长何贵品及多位董事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第一大股东屯河集团推荐的6名董事候选人中,除现任ST屯河常务副总经理的覃业龙曾任中粮集团实业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战略发展部副总监等职外,其他5位增补董事全部在华融任职。湘火炬公告称,根据华融的提名,拟增补张明久先生、邵群慧女士、常运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时,增聘常运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合金投资称,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荐,董事会推举陈明理、周志宏、冉晓明、段薇为董事候选人。同时,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聘任冉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天山股份改选2名董事,华融推荐了3名代表。公告显示,被聘为上述4家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4个人,都是现任华融第一重组办公室高级经理或副经理一职的人员。其他候补董事成员,除来自上市公司当地华融办事处外,还来自西安、贵阳等各地办事处。
   12月14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签发了对德隆核心人物唐万新的逮捕令。12月16日,在4名武汉公安的看押下,唐万新离开被监视居住了近5个月的北京中苑宾馆,乘火车南下汉江,受羁于武汉市某看守所。事实上,自“706专案小组”成立以来,对相关的德隆系金融高管进行了多次拘捕:2004年9月,德恒证券原7名高管被重庆市公安部门拘留;10月,伊斯兰信托8名高管被宁夏自治区公安部门拘留; 2005年1月,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科德恒专案组兵分五路将原德恒证券5名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带回重庆;同月,原中富证券4名高管被拘;何贵品、辛梅等金新信托原11名高管被新疆公安厅拘留…… 此时,唐万新给国务院领导的信——《德隆为何进入金融产业和德隆反思》刚刚脱稿。我们在想,他在撰写过程中是多么的感叹和无奈。第二次决意回国,不仅需要勇气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以唐万新的性格,他决不甘于旁观德隆帝国的残阳,拯救德隆非他莫属,但最终还是在深冬来临的前夜,被关进了中南重镇武汉第二看守所大墙内。
   远在加拿大的妻子和儿子用仅有的15万美元能生活好吗?这个冬天也和武汉一样冷吗?唐万新的忧虑只能在心中回荡。
  
   │给国务院的信│

唐万新的父子情
  
   2004年12月15日,唐万新写完一封给国务院领导的长信。
   “尊敬的首长:您好!我是德隆公司的唐万新。首先,为‘德隆事件’给国家造成的风险,给国家和各地方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带来的艰苦工作,表示无比的愧疚和深深地歉意。我写这份材料,是想系统全面地表述‘德隆事件’的主要过程和德隆公司运作的动机,一为客观叙述事实,二为后人引以为戒。”
   “1997年,德隆考虑到,虽然国家并不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金融行业,但由于全球金融业一般都是本土化的,不可能允许外资肆意投资,将来一定有民营企业的机会。所以,德隆投资“新疆金新信托”作为学习操作金融服务业的平台,尽管当时信托业步履艰难。但德隆的金融管理团队却血气方刚,一口气用了3年多时间,将一个坏账资产近4亿元、年亏损几千万元的信托发展成一个资产上百亿元,利润近亿元的‘大’信托。至2000年,累计为客户赚取了30多亿元利润。”
   “由于当时德隆采取的证券投资模式是集中长期持有,非常类似庄家,所以当2000年底‘中科事件’爆发后,社会舆论突然对准了德隆,‘德隆是庄家’成为几百家报纸期刊的头版,引发了‘金新信托’客户群的挤兑。这就是‘德隆事件’的开始。”
   “2001年1月—2003年6月,应该是德隆危机的第一阶段。德隆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来‘化解’危机:其一,德隆从所属产业中调动资金以理财、存款等名义支持金融企业渡过危机。其中德隆上市公司支持28亿元,非上市公司支持10亿元;其二,将金融企业(信托、证券)以前单一的理财服务改为客户全面金融服务(即混业)。除理财外。推出了‘战略并购’、‘战略退出’、‘MBO’、‘借壳上市’、‘杠杆收购’等一系列金融新产品。目的是增强客户的信心,改变金融企业形成的功利主义文化,强化内部员工的信心。第三个措施是扩大收购了‘伊斯兰信托’、‘南京国投’、‘恒信证券’、‘中富证券’、‘三江源证券’,控股或参股了‘昆明商行’、‘南昌商行’、‘长沙商行’、‘株洲商行’等”。
   “经过三方面的努力,德隆金融企业的挤兑危机渐渐‘缓解’了。2001年底有40多亿元客户资金到期兑付不了;2002年底不能按期兑付的资金不足20亿元;2003年6月到期资金全部兑付。还有十几亿元的备付金。对于这种多方支援的手法,德隆收购的多家证券、信托公司,并不准备长期持有。德隆一直认为危机短期会过去,所以才挪用客户的资金收购金融企业,而最大的客户就是德隆自己。等待危机过去后,德隆将立即把金融企业——卖出,从而回填客户资金。”
   “在传播领域,从2004年3月起,有史以来最大一次针对德隆的负面舆论无疑加速了德隆危机的爆发。德隆做过统计,除几张大报外,几乎所有的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几个月内反复报导了“德隆资金链快断了”的推测性消息,直接导致相关金融机构拼命挤兑德隆,最后,在四面楚歌中,德隆内部员工信心也开始崩溃,巨大的德隆终于在众目暌暌之下。彻底倒下了。”
   “德隆发展到今天将近20年,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合规经营的。但在从事金融服务业这个领域里,德隆犯下了严重的错误。首先是随波逐流,比如最低收益拆借保证,以为只要行业内大家都在做的事。德隆做了问题也不大,结果,正是这一点,成为‘德隆事件’的死结;其次,危机出现后,在企业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为化解风险,采用了‘非常规’手段。相当于用‘毒药’来化解‘毒药’,结果事与愿违,而且造成了更大的影响和损失。”
   “德隆事件整个过程的实质就是,当德隆下属的金融企业发生挤兑危机,为避免引起社会不安定,德隆集团用全部资产,甚至包括近20年来形成的个人资产去营救。过程中使用了一些‘非常规’的手段,结果是事与愿违,反而扩大了风险。德隆事件虽然规模大,但与其他金融企业引发的危机比还是有区别的。区别之一是:德隆是因为想进入金融服务行业而投资金融企业的,并不是为了将它作为融资工具,或将其资产划到德隆名下。从结果来看,德隆不但未挪用金融机构一分钱,反而支持了金融企业几十亿元。在危机期为稳定客户提供近百亿元的担保:区别之二是:整个过程中相关的金融企业为客户赚取了近150亿元利润,而金融企业赚取的只是管理费和佣金,并未将股票差价利润揽为己有。”
   “虽然托管德隆的华融在几次交流中对我建议的整体解决方案持怀疑、迟疑态度,但我仍然有信心,随着华融公司逐步掌握德隆的数据,随着最终的重组方案出台,我相信德隆的问题会解决。”
   “在积极配合司法调查的情况下,在法律允许的方式下,让我可以参与到配合华融的处理工作中去!恳请批准我的请求!万分感谢!”
   唐万新对“德隆历史”有著惊心动魄的体验,对世道的变与不变,对人性的恒常与反复,较之其他人,是否就思考得更深刻,看得更透彻?
   武汉的这个冬天特别寒冷,不知唐万新是怎样度过的?一位精明且骄强的经营奇才,已经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了。是命中注定,还是大势所然?
   现实总是比理想残酷,德隆的丧钟已经敲响。2001年以来,唐万新在危机中苦苦挣扎,希望救德隆于水火之中;当华融托管德隆之后,唐万新又充满希望能得到市场化重组的机会;当德隆的企业开始一个一个被拍卖,唐万新不知有何种感叹?所谓的德隆系,所谓的德隆战略,将走向土崩瓦解。
   企业家、学者、政府官员和舆论对德隆的看法始终南辕北辙、针锋相对。德隆的运营曾经浪潮滔天,而今留下的似乎只有沉思和苦涩的回忆。德隆踏上了死亡之旅,起点和终点变成了另一种纪念,危机重重的代价,渗透着多少人对民营企业自身与生态环境的反思和思量。
  
   │重组变异│
  
   2004年12月底,新德隆的管理班子召开第二次会议:确定唐万里为董事长,尹筑光任副董事长,唐万新任总裁,黄平任代理总裁,沈巍等3人为执行总裁,还有4名职员,总计10人。自2004年9月以来,新德隆财务拮据,差旅费和生活补贴难以支付,仅靠成立的管理咨询公司赚取咨询费用借以支撑。
   尽管如此,新德隆还在运营,唐万里正与相关战略投资人进行紧张的谈判,试图通过市场化整体重组德隆。
   2005年1月11日傍晚,北京。由央行和全国工商联牵头,华融总裁杨凯生等高层、以唐万里为首的德隆团队再次坐到一起。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伯阳代为转述了三林整体并购德隆实业的意愿,这是迄今为止,惟一一个提出整体重组德隆实业资产的买家。
   三林是印度尼西亚乃至东南亚最大的财团之一,公司涉及到金融、食品、地产、汽车、建筑、旅游等几十个行业,企业遍布世界各地,其鼎盛时期年营销总额达到200亿美元,总资产达180亿美元以上。董事局主席林绍良被誉为“亚洲的洛克菲勒”。
   三林旗下最主要的产业分别是食品、水泥和汽车,其中印多食品集团拥有年产500万吨的面粉厂和年产100亿包的方便面厂;印多水泥集团在1998年的产能已达到1530万吨,为全印尼之冠;印多汽车的产量也超过了6.5万辆,同时每年还出产数十万辆铃木摩托车,并组装马自达、沃尔沃等车型,居印尼汽车工业第二位——恰好对应于德隆系新疆屯河、天山股份、湘火炬等上市公司的主业。确实,三林在产业结构上和德隆惊人的吻合。这是三林并购德隆实业的基础。
   1月27日,三林总裁林逢生正式拜会了华融高管层。杨凯生在见面会上首先表示了欢迎,“愿意积极配合”。而且,杨凯生一再向三林方面强调时间成本的问题,他要求三林给出时间表、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构。因为华融方面担心,整体重组虽是较优方案,可一旦启动,则意味著其他在谈项目都必须搁置,如若三林的整体收购中途生变,过早放弃目前已有所进展的其他项目,未免得不偿失。
   2月1日,三林再赴华融,与其签定了一个保密协议。华融答应将此前数月对德隆尽职调查所掌握的财务资料部分地提供给三林,而三林不得向外泄露这些信息。三林承诺大致30个工作日后,明确“继续还是放弃”重组德隆实业。晚间,央行委托工商联牵头,安排德隆与三林进行了正式会面。三林方面向德隆团队发出邀请,希望他们能积极介入讨论和配合重组一事。随后,德隆的部分高层又专程去拜访了华融公司,表态将全力配合。
   3月8日,三林向华融递交了书面报告,正式表明了整体介入德隆实业的意向,并递交了具体的建议方案。不过,3月中旬以来,双方的谈判并不顺利,主要围绕德隆重组主导权、是否整体重组德隆、资产重组价格和交易模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分歧。显然,对于德隆这样一个复杂的重组行为,政府、监管机构、华融、德隆等都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只有整体收购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利益集团的要求。最后以入门费过高为由,三林退出了整体重组德隆的行列。
   与此同时,1月20日,金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开始向德隆的发祥地——新疆债权自然人发放第一批《个人债权收购确认函》和《个人债权收购函(折扣部分)》,根据此函,个人债权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下的,国家财政100%出资收购;个人债权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超出部分的90%由国家收购,而折扣部分(即超出部分的10%)由地方财政收购,这次在新疆收购个人债权总额约13.8亿元。
   1月29日,发放第二批共计431个《个人债权收购确认函》,并就具体的发放时间予以安排:2月1日办理20万元(含)以下完成甄别确认的个人债权及20万元以上2004年10月23日前到期信托合同的发放手续;2月2日办理20万元以上2005年2月10日前到期信托合同的发放手续;2月3日办理20万元以上2005年12月31日前到期信托合同的发放手续。
   2月5日,金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发布兑付公告,自2月6日起,按照“甄别确认一批,发放一批”、“先小额后大额”的原则,在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26个营业网点分期分批办理个人债权收购款发放工作:2月6日—2月27日办理10万元(含)以下个人债权收购款发放手续;2月28日—3月4日办理20万元(含)以下个人债权收购款发放手续;3月5日—3月6日办理20万元以上个人债权收购款发放手续。
   4月初,在《经济日报》四版上刊登的一则大幅公告显示,在德隆重组问题上华融已开始动作。这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德隆系实业企业公开处置公告》介绍:“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德隆国际、新疆德隆、屯河集团三家企业签署的《资产托管协议》,华融全权行使上述三家企业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三家企业所控股、参股和实际控制的实业企业主要位于新疆、上海、湖南、陕西、重庆、江苏等地,产业涉及农业、食品、机械、汽车、水泥、房地产、针纺织品、服装等行业。”公告提出:“为体现市场化、公开化的重组处置原则,现面向社会进行广泛招商,招商期内华融受理有关咨询事宜。非上市公司名单附后,德隆系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其开列的德隆系非上市企业详细名单上,属于新疆德隆、屯河集团、德隆畜牧的40家,其他的60家,总共100家整。
   华融前总裁杨凯生,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在该公司年初的工作会议上公开表示,华融将加快德隆系金融机构和实业企业的重组和处置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有关招商工作。3月3日,郴电国际将通过两家控股子公司收购德隆系旗下南方水务所持德能水电70%的股权。3月8日,ST中燕和湘火炬分别发布公告,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屯河集团所持有的ST中燕非流通股中的社会法人股4760万股。湘火炬拟以26737.09万元的总价出让两笔股权,预计获得投资收益1472万元。随后,经华融同意,将ST屯河持有的天山股份29.42%的股权,转让给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2005年6月13日,获得证监会批准,天山股份正式脱离德隆。
   2005年6月14日,华融及ST屯河的股东屯河集团、三维投资、新疆德隆、上海创基与中粮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华融托管的上述四家股东持有的ST屯河社会法人股共计299 738 880股转让给中粮集团,转让价格以公司2004年经审计的相应净资产值溢价1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粮集团将持有ST屯河299 738 880股,占总股本的37.2%,成为第一大股东。在遥远的乌鲁木齐,中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宁高宁意味深长地说:“只要路走对了,不怕路远”。新疆屯河,这个曾让新疆人为之骄傲的“红色产业”领头羊,是不是终于度过了“德隆危机”后漫长的一年多黑暗时光?
   同日,《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已获得证监会有关文件批准。新疆屯河将持有的天山股份5 10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2%股权转让给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按照每股5.1元计价,股权转让总价款为26010万元。
   2005年7月8日,辽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入主合金投资,占公司总股本的56.76%,成为合金投资的第一大股东,从德隆的手中接过了合金投资大股东的大旗。作为一家已经实现了民营化、股份化改造的企业,辽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秦安昌和辽机集团将给合金投资带来什么,仍需拭目以待。
   2005年8月11日,潍柴动力(潍坊)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融、新疆德隆、广州创宝、陕西众科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新疆德隆持有的湘火炬社会法人股205 200 000股、广州创宝持有的湘火炬社会法人股36 000 000股和陕西众科源持有的湘火炬社会法人股22 079 520股,共计263 297 520股,占湘火炬总股本的28.12%,股份转让价款为62229万元,转让给潍柴动力(潍坊)投资有限公司。
   从2004年8月29日到2005年2月24日、到3月11日,再到5月13日,德隆系的金融版图正在逐步萎缩,金新信托、伊斯兰信托两家信托公司、新世纪金融租赁、新疆金融租赁两家金融租赁公司被相继停业整顿,而德恒、恒信两家证券公司在8月5日被中国证监会宣布关闭,中富证券仍旧在华融的托管下艰难地运行。
   华融重组德隆渐已接近尾声,但来自多方的质疑和争议似乎越来越大,主要围绕是市场化托管还是行政接管德隆?
   这里有必要强调的是“华融首先要维护受托方的利益”,但从目前的种种迹象来看,众所周知被誉为中国第一次市场化重组实验——德隆重组,究竟能否断定为市场化重组确实变成一个疑问。检验华融的托管责任,将是考察真正市场化重组的核心!
   然而事情决非如此简单,在市场化托管还是行政接管争议的背后,还有的是一家还是多家资产管理公司重组、是整体还是分拆重组以及德隆资产是否存在贱卖的问题。这一年多来德隆的重组进程正在将华融推向媒体的“风口浪尖”。
   毫无疑问,重组只有遵循市场化规律才能可能做到规范化。但问题在于德隆的重组主导方华融,本身是由财政注资设立的,其不良资产的处置可以由国家财政来买单,组织上也基本是国有体制的人事安排。华融在处理不良资产时肩负的政策性和市场化的双重目标明显具有相悖性。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除债转股外,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就是减免企业债务,这也是企业与地方政府最愿意接受的;同时,华融又承担着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的职责,这个职责则要求华融千方百计提高回收率,这与前面的目标纠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矛盾体。华融既非市场组织,又非行政组织的定位,体制、机制的缺陷以及自身利益的诉求,所谓的“中国第一次市场化重组”实验可能又变成了市场化和行政化的混合重组!可以说华融更多的是依附行政的力量在推进德隆重组!
   华融是德隆债权委员会的代表,作为单一的重组方对德隆实施重组,可德隆的债权往往又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华融如何保证每个利益主体的权益?市场是多方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为什么只能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重组?虽然这样做在总体上有协调之由,但是如果资产管理公司之间不能形成竞争,委托方也就无法获得最佳的收益机会。
   “现金回收率”和“费用率”是考核华融等资产管理公司的两大指标。与国外同类公司相比,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外部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存在较大差距。国外为了加速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提高回收率,都为处置不良资产制定了大量专门的法律,原有的民商法规也对债权人起到强有力的保护作用,而且信用制度和会计制度都比较健全。但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门法律,仅有的一个法规也缺乏指导性,已有的民商法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度十分有限,因而在现金回收率和现金费用率“双率”包干指标的驱动下,资产管理公司不惜一切代价,尽快出售资产,这样一来,就很难做到对“不良资产”的经营,更多的是变成加快处置,由此就不难理解2004年长城、东方、信达以及华融在内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将大额上千亿的资产一次性挂牌出售了。
   华融重组德隆争议的另一大焦点:是整体还是分拆重组!
   德隆所打造的产业,按唐万新的说法是经营产业,目的是在实现行业市场整合后,形成贯穿上游—中游—下游的整个产业链条,最终形成规模市场垄断后出售给国外投资者。然而在德隆所经营的水泥、番茄、汽车、旅游等诸多产业中还没有完全形成整合优势,仅“有形”而已,还需加以时日。可就在此时,德隆轰然崩塌。华融托管后,在限于“现金回收率”指标的考核下,有时甚至是自身利益,例如华融给ST屯河的过桥贷款,必然要加快收现。如果再深层分析,之所以华融担任债权委员会主席,是因为德隆在工商银行贷款最多,华融又专门经营工商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基于以上两点,德隆的资产处置,变成了一场拆解产业链的游戏,再辅以所谓的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的评估,不考虑未来整合后的收益,这必然又引出了德隆资产是否存在贱卖的问题?
   2005年上半年,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公布: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历时近一年的审计结果:共查出各类违规、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案件线索金额715.49亿元,违规剥离和收购不良资产、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和财务管理混乱是资产管理公司的三大问题,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现象,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
   前华融公司成都办事处总经理张桂林和儿子、女婿一起,将不良资产的处置变成了一个家族生意。例如在处置一项8730万元债权的过程中,明知该项债权已被法院拍卖并能获得3328万元拍卖款,但仍以1100万元的低价处置给私营企业。试想,连授权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不良资产都有可能侵吞?那么作为受托处理民营企业德隆的资产就难逃被低价处置的猜想?
   ST屯河、天山股份、沈阳合金、湘火炬的“出手”,标志着华融处理德隆实业上公司的资产已经完成,不难发现ST屯河、天山水泥、湘火炬的收购方都是国有大型企业,如果再算上稍早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收购的罗布泊钾盐,这与当年德隆产业整合的情况迥然不同:此次重组德隆的主角是一批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而非民营企业?可以说此次德隆重组最大的赢家是国有企业,这也符合中央处置德隆资产定下的基调:国有大型企业要积极参与!这种结果更象是行政接管所为!政府是背后那一只“无形的手”——当政府要贯彻自己的意志时,是有形而且有力的;但要追究责任时,就是一阵风,挥挥衣袖,什么也没留下。
   唐万新的梦想是脱胎于实业整合后的金融业整合,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然而事与愿违。由于合规融资渠道的单一和短缺,使民营企业被迫寻找非正规融资途径,进而扭曲了金融链条的性质,降低了市场的供给能力,出现关联交易、违规担保、虚假出资、挪用资金等种种违规行为。中科系、德隆系、南方系、凯地系、三九系、格林柯尔系的催生,与金融体制不无相关,它们多半都拥有多家上市公司,是靠所谓的产业链与资金链相纠缠组成的企业集团,居于核心地位的是一家投资机构,更有点像内部银行。
   中国的金融体制是诱发德隆系、格林柯尔系溃败的深层次原因,可以说源头由现阶段金融体制和投融资环境而起。如今德隆的资产处置,又要依靠寄生于这种金融体制下的资产管理公司解决,势必将引发新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资产管理公司是穿着官服,却又干着经商活动的四不象组织,所以美其名曰的“中国第一次市场化德隆重组”实验,也无可奈何地变成一个畸形的怪胎,既不象完全的行政重组,又非完全的市场化重组。
   于是,用心地观察这场重组,冷静分析之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华融重组德隆是在貌似市场化下的行政主导处置!很明显,不良资产的处置与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化、专业化运营休憩相关,然而背后更与资本市场、金融体制改革紧密相连。能够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也许我们就真正找到了解读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第三只眼”!
  
   │隆极必衰│
  
   2005年6月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德恒证券及韩新林、郭建伟、邵义政、李普选、王政、王维刚、谢云燕等7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案。被称为“德隆系刑事第一案”。
   8月31日,法院的一纸判决书宣告了“德隆系刑事第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7名被告人被判有罪。我国首例证券公司因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而获刑罚的案件尘埃落定。在庭审中,合议庭认为,被告单位德恒证券在未获得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专项批准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不特定的413家单位和不特定的772名个人,以出具承诺书、与客户签订国债委托投资合同、国债购买及托管合同、受托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多种形式,以承诺到期后归还委托资产本金,并以支付3%-22%左右固定收益率为诱饵,非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余元,数额巨大,且造成案发后尚有68亿余元客户资金没有兑付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6条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上述评判,法院判处德恒证券交纳罚金1000万元,同时,德恒证券的7名主管人员均由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判刑。原公司总裁韩新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副总裁郭建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原副总裁邵义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原副总会计师李普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原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政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原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王维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原计划管理部总经理谢云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德恒证券的有罪判罚无疑对市场比较普遍的具有保底承诺的委托理财业务敲响了警钟。特别是那些不具有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而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机构,其影响不亚于头悬达摩克利斯剑。
   8月29日,中富证券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月10日一审宣判:检察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中富证券以及4名自然人被告。公诉机关指控中富证券在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期间和82家企业签定了96笔委托理财的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91亿元。中富证券与4名自然人被告均被判有罪,但相较于非法吸储208亿之巨的德恒证券相比,量刑及罚金都比较轻:判处中富证券罚金100万元;中富证券原总经理助理彭军及原副总经理娄群分别被判刑1年、1年6个月,并分别被判处罚金4万元、5万元;两任中富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原陈军、李刚分别被判刑1年、1年6个月,但被判缓刑1年、1年6个月再执行,并分别被判处罚金3万元、4万元。
   9月8日,南京大江国投刑事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始庭审。南京国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国信以及张晓明、李忠、吕毕华和刘建龙等自然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开庭审理。
   早在2002年6月,友联管理以江苏灵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名义收购了被告南国投,拟重组成大江国投,大江国投名称已经获得南京市工商局的预先核准,但因未取得金融许可证,工商执照尚未申领,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南京国投以及南京国信、大江信托,违反国务院和人行的有关规定,以承诺保底和6%-14%固定收益率为条件,先后以南京国投、南京国信名义,或借用新疆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以及伊斯兰国际信托的公章,通过与客户签订信托资产管理合同、委托国债投资管理合同等,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大江国投接受友联管理下达的年度委托理财任务,交由南京国信具体操作,南京国信相继成立了营销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职能部门,与受友联管理控制的南京国投公司的投资部门配合、具体管理,在江苏东北等地设立了十余家营销点直接负责客户开发,南京国投拨给南京国信业务开办费900余万,上述所吸收的资金全部交由友联管理统一调拨使用。截至2004年5月,大江国投、南京国投、南京国信,共与58家单位和106名个人签订211份信托资产管理等合同,吸收资金16.03亿。上述资金经友联管理决定,主要用于购买老三股和国债,以及支付委托理财本金和利息等,至案发,尚有8.27亿没有兑付。
   9月20日,德隆系下属伊斯兰信托及杨汝臣、孙卫、李河明、李水平、樊卫东、赵凯、李军、谢莘、梁丽萍等9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2002年3月到2004年6月30日,在友联管理的指使和操纵下,违反《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中有关信托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规定,通过“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委托资金管理合同及委托国债管理合同”的形式,分别签订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以违法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为诱饵,非法开展信托业务。除此之外,其还向202家机构和133名个人变相吸收资金29.84亿元。上述资金转入由友联管理控股的重庆德恒证券,主要用于购买股票、国债。据了解,案发后未兑付资金本金高达15.75亿余元。
   9月22日,金新信托及何贵品、王宏、辛梅、唐明、逮晓红、王甲、庞勇、于景海、韩军、彭涛、王平等11名自然人被告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自1997年1月至2004年8月,金新信托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265笔,金额为201.74亿余元。仅2001年6月至2004年8月,金新信托受友联管理指使,吸收公众存款32244笔,金额为113.79亿余元。主要用于新疆德隆和友联管理炒作新疆屯河、沈阳合金、湘火炬股票和兑付客户到期资金。在201.73亿元中,机构3599笔,金额174亿元。自然人31666人次,金额28亿元。其中以委托存款吸收资金2261笔,金额为117亿元。以信托资产方式吸收资金161笔,金额2.03亿元。以资产信托方式吸收资金31156笔,金额为50亿元。以信托存款方式吸收资金6笔,金额为2.5亿元。以无合同方式吸收资金661笔,金额为22亿元。而在同期德恒证券等德隆系机构转入金新信托资金为154亿元,而金新信托向德恒证券等德隆系机构划出资金为228亿元。二者之差为74亿元。金新信托在同期经营亏损合计为17.5亿元,根本没有任何赢利。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未兑付资金42.69亿余元。
   9月30日,屯河集团、新疆德隆相继解散,德隆早期成立的原乌鲁木齐德隆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初区区只有5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却一再为德隆的实业发展立下“卓著功勋”,虽然注册资本膨胀了30倍,更名为新疆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最终也难逃解散的命运,员工被遣散。
   11月1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单位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200万元,9名原公司负责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原公司董事长杨汝臣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原公司总经理孙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原公司副总经理兼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李河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原公司信托业务总部青海联络处经理赵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原公司信托业务总部陕西联络处经理李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5万元;原公司信托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宁夏联络二处经理梁丽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会管理总部总经理李水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5万元;原公司信托业务总部江苏联络处经理谢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5万元;原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樊卫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
   2005年12月6日,武汉检察院终于起草完成了《武检公诉刑诉[2005]236号》,诉讼对象包括3家公司和7个自然人:其中,犯罪嫌疑单位友联管理以及犯罪嫌疑人唐万新、杨利、李强、王恩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单位新疆德隆、德隆国际、中企东方以及犯罪嫌疑人唐万新、王恩奎、董公元、洪强、张龙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并很快移交到了负责审理此案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
   2006年1月6日,起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为期4天的庭前交换证据程序。刑事案件庭前交换证据,在湖北省刑事审判史上也属第一次,共有3名法官、5名公诉人、14名律师参与。
   1月12日,武刑初字第00037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显示,被告人最终确定为友联管理、德隆国际和新德隆等三家公司,案由是此前检察方确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挪用资金罪。
   2006年1月19日上午9时,在武汉飘飞的阴冷雪珠中,德隆主案正式拉开了开庭审理的大幕。以高勇审判长为首的三位合议庭成员端坐于审判席,控方是武汉检察院的三位公诉代表人,德隆方则排出了以陶武平为首的14人辩护律师团阵容。
   检方起诉书称,从2001年6月5日至2004年8月31日,被告单位友联管理组织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大江国投、伊斯兰信托等公司,采取承诺保底和以22%—1.98%不等的固定收益率与不特定社会公众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35890份,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02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72.18亿余元。然后对唐万新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两项罪名的展开了调查提问,随后对友联管理的诉讼代表人王世渝、原友联执委李强、德隆国际资产管理二部总经理杨利、新疆德隆、德隆国际、王恩奎、董公元、洪强、张龙等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和被告人依次接受调查。为控制和管理金融机构,友联管理通过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委派高管方式,指挥其向社会公众变相吸引存款。为了扩大存款规模,友联管理执委会还先后对各金融机构下发了友联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激励制度等。
   友联管理实际控制人唐万新,指派执委兼副总裁李强分管战略管理部,负责下达下属各金融机构年度经营计划;唐还指派身为德隆国际经济研究所二部经理和资产管理二部总经理杨利,负责对各金融机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所获部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向各金融机构发放委托理财业务中介费、业务费。
   下午,庭审进入了控辩双方质证阶段,德隆的律师团对公诉人提出的部分证据提出了质疑。其中,由于对公诉人提交的一份审计报告存在两个版本,辩方律师认为内容不一致,存在瑕疵。而对起诉书中所指德隆涉嫌非法吸纳公众存款450亿元的金额,辩方也认为有一定的重复计算。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成立上。违规委托理财究竟属于刑事范畴还是民事范畴,法律界一直存在争议,辩方的努力方向也旨在洗脱德隆的此项罪名,这也是此案的标杆意义所在。
   1月20日,双方正式进入了整个庭审的高潮阶段——法庭辩论,陶律师对唐万新被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做了无罪辩护,而对于唐万新被指控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做了最轻罪辩护。
   唐万新在自辩中称,案发以来,他个人感到非常痛苦,负疚感和负罪感非常强烈,完全服从法院的判决。
   1月25日,华融上海办事处委托拍卖的德隆大厦在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公开竞拍。最终,上海上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委托底价5.95亿元拍得德隆大厦。上投实业为大型国有上海国际集团公司(注册资本63亿元)的控股企业,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2002年底公司投资规模约为10亿元人民币。公司共开发了上百个大中型投资项目,其中包括福利彩票、申美饮料、宜家家居和奥迪斯(OTIS)电梯等知名企业。
   春节期间,唐万里给唐立久发来祝福短信:旺年万新,平安吉祥,河川顺畅,狗程万里!寄托着对自家兄弟在2006年的期盼,同时也是一种煌恐,四弟万新能轻判吗?
   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对ST重实及其12名管理层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5]39号)调查结果显示:德隆在重庆实业犯下了“五宗罪”:第一,隐瞒实际控制人,像控制大多数企业和机构一样,德隆在控制重庆实业后一直不肯显露真身;第二,欺诈配股,2000年,德隆入主后的第二年,重庆实业以伪造的虚假财务报表骗取了配股资格;第三,虚增利润,在德隆入主后,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重庆实业分别虚增净利润1423.86万元、1287.6万元、1378.56万元、1279.65万元,而实际净利润分别只有315.29万元、481.03万元、486.46万元、689.45万元;第四,隐瞒关联交易,在德隆控制的数年中,重庆实业全部或部分隐瞒了大量与德隆系之间的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3.57亿元;第五,违规担保,从1999年6月至2004年6月,重庆实业对外提供8笔信用担保,共33800万元;同时,重庆实业还对外提供了2笔股权质押担保,共7663.58万元;重庆实业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7笔信用担保,共15800万元。另外,德隆还以担保的方式通过重庆实业获取资金10.99亿元。
   ST重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该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所述的行为。吕俊、何霖、张鹏和虞留海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董事吕俊、何霖、张鹏和虞留海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10万元罚款。
   3月6日,金新信托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金新信托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罚金1000万元。何贵品、王宏等11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4年、3年、2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3月20日,在华融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上,确定了2006年五项主要工作目标之一是:上半年全面完成德隆系风险处置工作。2005年,在华融公司的主导下,德隆控制的6家上市公司成功实现重组,德隆实业其他有效资产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德隆系金融机构的托管和处置工作全面推进,个人债权收购工作全面展开,完成了金新信托“乳品计划”受益权收购工作;实现了中富证券的成功重组,德恒、恒信证券进入关闭清算;三家信托公司的停业整顿和撤销清算以及两家金融租赁公司的停业整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德隆参股的四家商业银行和东方人寿保险公司的股权资产已得到处置。

   3月22日,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举行拍卖会,对破产企业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明思克航母船体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一批经营性资产进行拍卖,三次叫价无人竞买。“明思克”航母的评估价为1.6亿元,起拍价为1.283亿元。
   3月24日,健桥证券被中国证监会宣布行政清理:现场工作组、行政清理组和托管组同时进场,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组织成立行政清理组,由西部证券对健桥证券的所有证券营业部和证券服务部实施托管。托管期间,证券组织及相关业务正常进行。
   3月27日16时,位于乌鲁木齐核心商业地段的城市大酒店发生火灾,起火部位位于城市大酒店二层楼兰清餐厅后堂2号灶。火灾原因初步确定为油锅起火,引燃烟道油污后将外墙铝塑板烧毁,面积约450平方米,随后火灾迅速蔓延至24层。耐人寻味的是,就在前一天,德隆的当家人唐万里刚刚返回乌鲁木齐,火灾发生时其正在城市大酒店六层用餐。
   3月31日,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重组天山股份的母公司——新疆天山建材集团协议签字仪式在乌鲁木齐市隆重举行。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与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就天山建材集团重组事宜达成协议。根据协议,新疆自治区国资委自愿将其持有的新疆天山建材集团公司47.31%的股权及与此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全部无偿划转给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
   合金投资由于连续两年发生亏损,2006年4月24日深交所对其发布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2006年不能扭亏为盈,ST合金有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4月25日德隆系旗下的南京大江国托刑事案在南京宣判,判决书显示:被告单位南京国投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100万元;被告人张晓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0万元;被告人李忠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10万元;被告人吕毕华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9万元;另一被告刘建龙判有期徒刑一年,罚金8万元。
   4月29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涉嫌挪用资金5000万元的健桥证券副总裁郭良勤批准逮捕。2003年5月至2004年7月,郭良勤在任健桥证券副总裁期间,于2003年7、8月间利用分管资产管理部业务的便利,以健桥证券公司的名义,同深圳聚鑫投资元元、深圳兴业银行科技支行商谈贷款、委托理财之事。经商议,三方同意以银行为放贷主体,聚鑫公司作为贷款主体,由健桥证券提供贷款担保,发放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实际用款单位为健桥证券。由银行与聚鑫投资签定贷款合同,由健桥担保,聚鑫投资再与健桥证券签定受托理财合同,健桥证券给聚鑫投资支付相应的理财收益。
   2006年4月29日15时,唐万新通过专用通道再次走进武汉中级法院的刑事3号庭,接受法院对他的最后宣判。这次安排在五一黄金周之前的法庭宣判,与上一次春节前的法庭审理相隔了3个月的时间。刑事判决书罕见地长达232页,共计12万字,按照每分钟200字的正常语速,12万字的判决书约需10小时宣读,但是主审法官选择了干脆简洁的方式,仅仅选取了判决书中的部分犯罪事实和判决结果进行宣读,整个过程不到半小时。
   德隆灵魂人物唐万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李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杨利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王恩奎、董公元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获刑二年。洪强、张龙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获刑一年九个月。新疆德隆与德隆国际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各被处以50亿元的巨额罚款。友联管理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罚款3亿元,合计103亿元,这是中国5000年以来额度最高的一次罚款。
   法院判决书认定:“保底委托理财”是一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德隆案情重大,法院也是多次与公安局及检察院讨论磋商,包括向中央以及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咨询,最后认定,“保底委托理财”,即承诺保底和支付固定收益获取客户资金的方式,其行为不符合证券市场的资产管理特征,与吸收存款还本付息的基本性质一致,应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判决书还认定:“友联等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32658笔或与693个单位和1073名个人签订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437亿余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67.052亿余元人民币”。

唐万新进入法庭

  2006年5月1日之后,唐万新在湖北省蔡甸监狱服刑。探望过他的人均说,万新精神爽朗,乐观从容。
  5月16日,金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授权华融有关办事处,从2006年5月15日(含当日)———2006年6月9日开始办理金新信托异地业务个人和机构债权及其它权益的登记事宜。此前,在新疆的个人和机构债权及其它权益的登记收购事宜已经结束,通告称:登记结束后,由当地省级政府组织成立的甄别确认小组对所登记个人债权及其它权益进行甄别。经甄别确认,符合收购条件的,由国家有关部门安排收购。
   8月2日,已潜逃境外两年零九十三天的张业光乘坐地面交通工具入境后,直接到了湖北省经侦总队投案自首,目前已被公安部门控制。从1993年起,张业光就一路跟随唐万新在一级半市场出没,及至1997年9月收购金新信托之后,唐万新将张业光调至金新信托任投资部任经理,负责德隆在资本市场的资金调配。后来又担任金新信托副总经理,负责委托理财、炒股和收购新的金融机构,与任总经理的王宏一起成为唐万新的左右手。张业光出逃泰国后,曾与唐万新在缅甸会合,但后来唐万新决定回国伏法,张业光却选择留下。
   唐万新如美国垃圾债券之王米尔肯一样,两个都是各自时代资本市场的大玩家,都遭受牢狱之灾,更重要的是外界对他们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米尔肯当年被指控6项罪名,最后被判10年监禁,结果因为在监狱里表现出色,呆了2年就出狱了,出狱后进入教育和医疗行业,再次取得了巨大成就。不知道唐万新出狱之后,是否又是一条好汉?
   一边在争议德隆的产业整合理念,一边有关德隆的300起民事官司被提上日程。在德隆主案结束开庭之后,当年被叫停的300起民事官司也开始解冻,根据律师的观点,德隆系资产理清之后,在华融总体安排下,将会由法院来参与分配债权人债权。
   德隆主案宣判之后,法院将进入德隆非重组企业的清算程序,正式标识着德隆覆灭。
   唐万新身上的人格魅力非同小可,他的确是一位雷厉风行、坚韧不拔、霸气十足、纪律严格、赏罚分明的领袖。“但凡拿我们的生命去赌的,一定是最精彩的。”在最后关头,唐万新肯定记得说这话的忐忑与苦痛。
   唐万新的胆识、睿智和决断无可非议,但是,德隆的倒下及唐万新的失败就在于太崇尚个人魅力,而忽视外部环境的变化、团队的智慧和执行力。在我们眼中,杰克·韦尔奇远远比GE重要,实际上,杰克·韦尔奇是什么?只是GE历史长河中的一朵精彩的浪花而已。杰克·韦尔奇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利用自己的领导才能激励整个企业的能力提升。无论是他的群策群力、破坏性创造,还是他的六个西格玛,他所做的结果不是为了自己的权威与权力,而是如何组织和管理团队,创造团队能力,归避团队风险,让团队发挥最大的效能。
   中国民营企业总是把企业的能力等同于企业家个人的能力。民营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矛盾就是“以老板为驱动力”的机会型发展与“以制度和文化为驱动力”的战略型发展之间的矛盾,即企业家个人引导的企业,还是企业能力牵引企业之间的矛盾,或者说民营企业在持续发展问题上的困惑,是依靠某个人获得繁荣,还是依靠制度、战略管理、赢利模式和企业文化获得持续增长?企业家个人最终将会逝去,可问题的关键是企业该如何继续成长!
   我们从德隆经营行踪无定的延伸和迁移中,辨识出曾在鲁迅《野草》里晃动过的身影:“那不断的疑,不断地舍,又不断地前行,始终在否定自身中寻找可靠的价值,即使因此而陷入新的困境之中也在所不辞”,或许德隆就是这样一家民营企业。
   评价德隆就是评价我们自己。20年来民营资本追逐利益最大化的想象力总令人惊叹。研读犹如过眼烟云的快速兴起又顷刻崩溃的德隆类企业,无疑会使我们变得更加聪慧和理性,就不止悲叹“德隆的命运就是我们的警钟”,进而调整心态,从容而稳健经营企业,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
   人世间充满喧哗与骚动,一切尽在更迭、嬗替之中。不管是率先置疑,还是踌躇观望,或者是因循迟缓,有一点感触却是大家不约而同的,即因“德隆事件”引发的观念蜕变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程度之深,讨论之激烈,是中国现代商业诞生以来从未有过的。正是在这种不确定与确定间,表层与深层间,德隆在不断地递进与扩张,演变与跃进,制造与裂变,最终得来的却是颠覆与警示。
   一场危机引发唐万新梦想的彻底破灭,其战略理念、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奇特,但却不失其真实,尽管这种真实性并不总是来自透彻的思考,而经常是带著震惊的印记,但最终因唐万新的获罪而不完美传达出来,这个困局暗示了一个超级企业领导人的心路历程。
   企业家胆敢花大量金钱做调研、聘请全世界最好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买世界最贵的机器提升产品品质的话,最优秀的企业被最先淘汰。这就是自由竞争带来的波尔法定律。
   唐万新和德隆作为在产融这个伟大的博弈场中的博弈者,既伟大又渺小,既高贵又卑贱,既聪慧又愚蠢。德隆诞生在新疆,使德隆往事成为一段值得向所有企业家讲述的西域传奇。
   澎湃心潮无尽头,德隆和唐万新已经成为新疆的一个标记。新疆是一个有着太多混血和交融性的地方。新疆人是很大的一个概念,新疆人的性格是矛盾和复杂的,纯朴、善良、热情、勇敢、冒险、仗义、开朗、狂羁,心胸开阔而又过于好面子,外表坚强而内心脆弱。双重性格中夹杂着狂妄、懒散。德隆在新疆崛起是必然的,唐万新使德隆抓住了一系列机会,凶猛无比,来去匆匆,毁灭无痕。这是不是缺乏文化底蕴区域企业的特征?
   往事并非如烟。人们在回忆中前行,回忆亦可能就是我们的现实。从1986年到2004年之间出现过的那个德隆的生命,真的如此短暂?德隆究竟对中国民营经济、资本市场和股市有什么贡献?德隆对中国传统产业的整合和升级换代有什么借鉴之处?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评估唐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