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啤酒花”事件引发的上市公司新疆板块急剧缩水,新疆民营经济开始受到接踵而至的质疑和非难,讥讽与责骂纷至沓来。实际上,人们都知道“一个老鼠坏一锅汤”的深层次涵意。从根本上说,艾克拉木们的问题,绝不是民营经济特别是新疆民营经济的问题,而是我们的制度存在缺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啤酒花”事件的发作是坏事更是好事,它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民营经济的深刻思考与反省,促使各级政府更加正视、重视民营经济的快速、有序发展。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正紧锣密鼓准备出台大力发展新疆民营经济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前夕,新疆东西部经济研究院专门撰文发表《新疆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以为民营经济正名,为新疆民营经济壮行。
……冬天来了,春天难到还会远吗?
导 言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关怀指导下,新疆民营经济积极配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参与再就业工程,盘活国有资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在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贡献税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上述理论的突破和实践,极大地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心。
最近,“啤酒花事件”犹如导火索一般引爆了其它几只与其有担保关联关系的新疆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甚至使整个新疆板块都惨遭跌崩。“啤酒花事件”绝不单单是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更多的是在全国上下大力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疆经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和挑战的新环境、新形势下,新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面临如何生存和发展的问题。
在探讨和分析新疆民营经济问题时,不能将那些能够抓住并创造机会、敢作敢为、冒险游走于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大鳄们与那些大多数艰苦创业、依法经营、自担风险、自觉服从市场规律的广大中小企业家/企业主们相提并论。同样是大型民营企业,出问题的毕竟是极少数,毕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经营陷入困境、经营者落马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不论所有制如何、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不论国内国外,企业都会像人有生老病死一样会遇到问题,甚至面临生死考验。不但不能因此怀疑、限制它们,而且在现在和将来,还应当坚定不移地鼓励和支持新疆民营经济的发展。
为此,新疆东西部经济研究院从我区民营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决定》中关于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精神实质,提出相应的政策与建议,以供自治区党委、政府参考。
本研究报告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 新疆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现状
第二部分 新疆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
第三部分 新疆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新疆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现状
新疆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中之重,几年来,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日趋活跃,民营经济已成为新疆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生力军。从1992年开始到目前,新疆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十二届“乌洽会”。大批海内外客商云集乌鲁木齐,谈贸易、办企业,带来了新产品、新技术、新的管理模式和通行的国际惯例,发达省区一些成功经验进入新疆。一批民营企业在开放的氛围中诞生、发展和壮大,走出国门与国外商家保持经济往来的企业在新疆已有800余家。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2年底,全疆个体工商户已达到43.2万户,比1997年增加9.5万户,注册资金70.6亿元;私营企业已发展到2.8万户,比1997年增长1.8倍,从业人员38.4万人,注册资金341.2亿元。2002年,全疆各种类型的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70亿元,占全疆国内生产总值的17%,上缴各种税收27.3亿元,占全疆各项税收的14.8%。与此同时,广大民营企业还积极参与了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工作,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使新疆一些濒临破产或停产、半停产的企业重新焕发了生机,并且安排了相当大的一批下岗工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2002年,新疆外贸出口总额超过25亿美元。其中,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全疆进出口总额的69%。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公布的数字显示,新疆民营企业集团截止2003年6月底已达30家,同比增长66.67%,是新疆历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中增长最快的一年。截止到2002年底,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总资产超过百亿元,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的“四跨”大型企业集团,在多个发达国家设有分支机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也在70—90亿元之间;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已达25亿元;新疆美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20亿元;还有新疆宏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宏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都超过了10个亿,这些企业集团可以说是新疆民营企业的“大块头”,无疑成为了新疆民营经济的代表。在上缴利税方面,德隆、广汇、华凌、美克、宏大、宏景集团对拉动新疆经济增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广汇、德隆集团每年上缴利税达3亿元以上,其他集团也超过了1亿元。国内一些大型民营企业(以我国民企十强中的德力西集团为代表)开始在新疆落户,大批民间投资涌入新疆。仅浙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要是温州商会,在新疆投资项目就达500多个,总投资额达到52亿元,产生了如新疆德汇实业集团等大型民营企业。
很多人心存疑问:在地处祖国西北边陲、经济相对落后的新疆,怎么能够迅速崛起这批超常发展、在全国也排得上号的“大块头”民营企业?何以为之,个中有着怎样的奥妙?
首先,审视这些新疆民营企业的“大块头”,不难发现,其产业优势几乎总是对应着新疆的特色资源、地缘优势的。他们都遵循着这样的理念:立足新疆本土资源优势,不做来料加工型企业。换句话说,因地制宜开发新疆本土优势资源,是他们共同的特色和成功的经验。
其次,有一个与之相关联的因素,那就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大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广汇集团董事局主席孙广信说,由于新疆经济总量不大,党委和政府发展经济的愿望十分迫切,因此对势头较好的企业总是格外重视和支持。“某一个企业,也许在经济发达地区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摆在新疆却显得鹤立鸡群,政府会给予它很多关心和支持,这对企业做大做强非常有利。”不独广汇,其它大型民企也都表示曾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再者,后发优势助推“大块头”。上世纪八十年代,内地的市场经济已经蓬蓬勃勃,而新疆还处于计划经济之中。到了九十年代初,新疆的市场经济开始发展,但市场经济与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之间,还存在着一个“缝隙”。现在的这一批“大块头”民企,当初很多就是有效利用了这个“缝隙”,从这个“缝隙”中生长起来的。这种说法颇耐人寻味。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开始的时候,内地的市场经济已发展了10年左右,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刚刚起步的新疆民企从这些经验中获益匪浅,使自己一开始就站在了较高的平台上,避免了走很多弯路。
新疆大型民营企业超常规发展所引发的 “新疆现象”,与企业家强烈的创业冲动、超前的意识、明确的思路、善于抓住机会、远大的抱负和敬业精神有关。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不应该被忽略,那就是市场经济体制在新疆日趋完善,民营经济在新疆越来越受到重视。过去新疆的支柱产业是一白(棉花)一黑(石油),这两大产业都是计划经济的传统领地,民营经济是很难进入的。随着整个国家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转轨,新疆民营经济终于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国企改制需要民企的参与,新疆经济上台阶也需要民企这个“新的增长点”,1997年12月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于是,民营经济“就像雪崩一样发展起来,民营经济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肯定”。正是在这样的时代大潮中,新疆的民营企业家们乘势而上,展示了自己的风采。但成绩不能掩盖一切,新疆民营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免不了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我国已经加入WTO两年后的今天,全球化的企业竞争近在眼前,新疆的民营企业如何应对——生存还是灭亡?取决于这些问题解决的如何,之后才能谈及发展与壮大。
新疆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经历了四次大的发展机遇。分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1997年中共十五大;2000年西部大开发及去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这几次机遇都大大推动了民间投资的进程,不少民营企业就是在这些发展机遇中成长壮大的。
目前,新疆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分布呈“三、二、一”格局,第三产业比重高达67%。地域分布特点是:北疆所占比重为84%,且主要集中在乌市、昌吉州、伊犁州,比例达74%。截至2002年,新疆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资本仍高达61%的比例。同时,新疆社会上大量游资存在,仅城镇居民存款仍以每年增加50亿元的速度不断向上攀升,累计总额已经达到近1000亿元。这些都表明我区进一步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潜力还很大,但必须找准问题,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我们认为,目前新疆民营经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方面:
一、政策环境问题
1.鼓励政策不到位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的好政策,也正是在这些政策的指引下,才有了今天民间投资不断增大的良好局面。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政策,尤其是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还存在“散、慢、旧”等问题。“散”是指现在鼓励民间投资方面新疆还没有一个单独的文件,有关民间投资政策的内容只散见于方方面面的文件之中;“慢”是指新疆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的出台总比全国大多数省份慢半拍;“旧”是指现存的民间投资政策结合新疆实际的内容不是太多、创新点不是太多,缺乏吸引力。
2.改革措施不到位
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确立。围绕完善这一体制新疆急需出台一整套改革配套措施,特别是完善市场配置资源、鼓励民间投资方面的改革措施仍不到位,具体表现为:
(1)市场准入限制多、范围窄。很多行业仍为民间投资禁区。市场准入门坎高,准入前提条件多,审批环节多,投资周期人为拉长。
(2)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差。一方面企业很难融到急需的资金,另一方面社会资金大量闲置,说明企业融资渠道单一,民间投资渠道单一。两个“渠道单一”严重制约了新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3)市场要素体系不健全,与投资需求不配套。投资与人才、技术、产权、设备、土地等市场要素相配套,才有投资的价值。目前,新疆人才、技术、产权、土地、设备等市场要素不健全、不完善,很难形成合力推动民间投资。
3.政府部门服务不到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为企业和投资人提供最直接服务的部门。新疆目前还远远做不到这一点。相反一些政府部门还严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现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态度不明朗、支持不坚决、解决不彻底”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政府部门服务不到位,对民间投资形成了阻力。
4.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难以满足
研究表明,2001年我国65.4%的短期贷款流向国有企业,但其创造的产值仅占GDP的37.9%,而民营企业仅获得21%的短期贷款,同期所创造的产值却占GDP的47.5%;法律和政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比财政刺激更为有效。1996年以来,我国信贷萎缩与经济增长乏力的现实表明,在国有经济面临重组困境从而难以为经济增长贡献更多份额的情况下,确立适用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制度安排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就显得特别必要。
然而,从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活动和结构看,现有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题的金融制度安排,很难满足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因为:
(1)国有商业银行的角色转换滞后
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我国金融体系,是以国有金融组织、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政府为核心构建而成。这样一种金融体系,决定了国有金融组织与公有制企业之间的金融服务关系。集体企业虽然是公有制企业中的一种,但由于在所有制的层级上低于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因此,只能作为这一金融体系的边缘人,并借助政府的干预力量才能获得国有金融组织的有限金融服务。而作为非公有制以外的企业,例如民营企业,根本就不可能作为这一系统的成员,而享受到国有金融的服务。
尽管国有银行已经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但国有商业金融对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信贷仅仅是一种单向的、带有某种资金支持的注资行为,这样,也就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对象、金融服务产品的目标定位上缺少自主的选择余地,或者说它的信贷行为要服从政府的要求,要服从国有企业以及渐进改革对金融资源的需求,服从于政府的金融偏好。作为一种交换,政府要对金融部门的金融行为负责,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金融的角色转换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尽管名称变了,但原有体制下形成的各种经营机制却没有发生质的变化,这就束缚了国有商业金融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2)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大企业偏好
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并专门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经过长期合作,中小金融机构对区域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大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很少具备中小金融机构这一优势。因此,在信息、监督等方面的不对称,将增加国有商业金融的信贷成本和减少信贷收益,甚至直接导致信贷活动的失败。所以,国有商业金融机构更愿意将信贷目标锁定在大企业或者所谓的黄金客户上,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为什么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很难从国有商业银行得到信贷的原因。但是,民营中小企业不能从国有商业银行得到贷款的原因,或者说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所有制和大企业偏好,并不仅限于这一种原因。严格管理下的银行体系一般都是企业联盟,获利潜力极大,大型银行与借款者之间往往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疏远两者之间的关系会打击经济权力结构的基础。
因此,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之间的金融关系,特别是在缺少必要的激励机制条件下,很难有所改变。受以上两个方面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在选择信贷企业时,将目标锁定在大中型企业,“嫌贫爱富”也就不奇怪了。“啤酒花事件”的爆发及新疆担保圈资金链的断裂,应该给国有商业银行的这种“偏好”狠狠地敲了记警钟!不知国有商业金融机构是否已惊醒,未来会有所改变。
(3)民营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不同的信用关系机制
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信用关系,是围绕着国有商业银行,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以及政府建立起来的。这一信用机制的基础是公有制。因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信用游戏规则的制定,不仅把民营企业排除在游戏规则的制定之外,而且也排除了其享受游戏的权利。这样,当经济体制改革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出一个历史机遇时,民营企业需要有一个相应的信用关系体系来支撑其发展。但是,在经过长期的计划经济制度演进后,我国形成了一种纵向的社会信用联系。这种纵向的信用联系是以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赖以存在与运作的社会为基础。它最明显的特征表现在,全社会的信用联系被固定在一种以国家为轴心的信用游戏的规则之中,并通过自上而下的机制来组织。截止到目前的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突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信用关系。受现行信用关系体系下形成的金融管理体制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也很难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二、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两年七个月,同时我区的民营经济比重较低,大多数民营企业发展速度慢、规模小,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这就造成:
1.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多数企业现代化程度低,在全国有影响的企业不多。
2.先天弱点:文化水平不高,目光短浅,思路不够清晰,易满足现状,原始积累不足,起步水平不高。产权制度不规范,有缺陷,留下不少后遗症,缺乏管理基础,短期快速膨胀和发展后就走向衰退。
3.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经营项目单一,一、二产业比重小,加工制造业很小,多数以商贸、餐饮、房地产开发为主。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
4.低水平重复投资,难有后劲,投资者有的采取不正当手段,不惜造假,仅以获取近期利益为目标。也出现了一些私营企业老板对其雇工的劳动伤亡,环保超标,超时加点,童工上岗等违法行为的不以为然的现象。
5.产品和产业品牌不强,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拥有知名品牌的多少是衡量其经济发展实力的重要指标。放眼新疆在全国能称为中国名牌的仅有“天山”牌羊毛衫和“天彩”牌彩棉纱,所以做好产业和产品依然是新疆民营企业发展的重点。
虽然,新疆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大,但是如果引导不好,监督不力,就容易出问题。民营企业的“短命”,也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他们“短命”往往涉及贷款无归,这也是金融部门较少扶持民营企业的一个原因。如何遏制民营企业的“短命”,使他们健康地发展?成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民营经济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官方的定义。广而言之,它涵盖了所有非国有和非集体所有的农村和城镇经济实体,主要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以及私人股东控股的多元化股份制企业。党的十六大召开后的一系列理论创新,特别是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已使得“民营经济”定义不言自明:新型公有制形式具有多种表现,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民营经济发展的多重阻碍已经消除——资本参与分配;保护合法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私有财产不再是万恶之源而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民营经济不再背负剥削的恶名,而是成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最终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的明确,其政治诉求从被扼制打压,到今天,正在走向透明和公开。因此,“如何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新疆民营经济的发展”成为摆在我们每一位关心新疆经济人士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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