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立久专栏
 
 

       

      

       

       

      

       

          

 
 

 

 

 

 

 

  

 

 

   

 

 

 

我国经济区划理论述评

  
   经济区划,作为一个理论和实际问题,一向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兴趣和关注。我国从“一五”计划开始,就把全国划分为沿海与内地两大地带。六十年代初,从战备需要出发,根据各地区不同的地理位置,将全国划分为一、二、三线三类地带,并以此将全国进一步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六个经济协作区。为了适应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考虑到地区之间在经济、技术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从“六五”计划起把全国分为东部、中部与西部三大经济地带,以便于分类指导。由此,决定了我国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格局,即从东到西三级梯度的基本态势。
   当前,对我国经济区划的争端不在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而在以此为基础,次一级的经济区域——综合经济区的划分问题上。迄今为止,关于经济区划分的争端主要集中于这样几个问题⒈何谓经济区?应该对此作何种规定?⒉经济区按什么准则来划分?是按不同地点事物的异同,还是按它们的关联来划分?⒊经济区划与自然区划和行政区划的关联程度如何?⒋一个经济区是由区内全部事物,还是由其中一部分事物组成?从而,不同经济区能否交叉,一个经济区能否有“飞驰”?⒌经济区能否是先成的?经济区划要不要覆盖全部国土?
   一、关于经济区的定义
   进行经济区划,就不能不首先明确经济区的定义。目前关于经济区的概念,国内大致有五种说法:⒈以中心城市逐步通过横向联系,达到合理的地域分工,求得整个经济区域的共同繁荣,即“经济区=中心城市+横向联系+地域分工”;⒉以中心城市辐射范围为依据,称经济区为“经济圈”;⒊从经济区内各城市区域的相互关系出发,称经济区是“经济共同体”;⒋从生产力布局和经济布局出发,称经济区是客观存在的“生产地域综合体”;⒌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角度,把经济区看作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范畴,即既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具有专业化特点的“区域经济综合体”,又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重要形式,构成中国式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上述五种中较普遍的说法是把经济区看作“生产地域综合体”,即第四种观点,这里不妨作一下剖析。如果我们要对这一观点“寻根”,这种看法来自苏联。苏联从本世纪20年代起,到60年代末的半个世纪里皆以这种观点占统治地位。苏联学术界开始认为经济区是“全苏范围内具有生产专门化的联合企业”,从30年代开始,用“生产综合体”代替了“联合企业”的术语,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如:O·A·康士坦丁诺夫认为“所有社会性主义国家的经济区都是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形成的地域生产综合体”。O·P萨乌斯金认为“苏联经济区是历史形成的带有远景性最大的生产力地域综合体”。在他们看来,关于经济区的定义“可以说是已解决,没有必要再来讨论它”。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这种观点在当时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一开始它明确了不仅要注意单项因素和单个部门,而且要注意其结合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区的客观性、地域性、综合性和实体性。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逐渐显露出这种观点的局限性。因而,不断有人提出新的看法。50年代末,苏联有人用“经济综合体”来代替“生产综合体”。如B·柯斯贴尼科夫在所写的《论苏联的经济区划》一书中提出:“经济区域是随着国家生产力发展而产生和演进的,客观存在的地域经济综合体”。60年代,波兰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又把地域经济综合体,扩大为社会、经济综合体。认为“经济区是地域(空间)组合或社会、经济综合体(首先是生产综合体),它是在时间和空间中不断发展着的,并在该地域积累的生产设备或其他设备中得到稳定的反映”。从70年代开始有人认为经济区是“地域经济、社会系统”,因为经济区具有系统的一般属性同时具有地域的特质。经济区与系统的一般属性相吻合,但经济区又不是一般系统而是地域经济、社会系统,它与其他系统相区别。反映客观存在和发展着的地域经济、社会系统,是经济区划的任务。只有用系统的观点,把经济区看成是一个大系统,是从属于国民经济巨型系统的组成部分,才能对经济区进行综合性研究。
   从苏联、东欧对经济区概念的认识过程,联系到近年来我国对这一概念的争议,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⒈一个地域内通过生产联合、技术协作、科学文化知识交流、物质交换、信息传递、财政金融流动等不同经济关联方式,形成某种综合经济结构,是经济区的本质特征。
   ⒉应从整体上把握经济区范畴——经济区是“地域经济、社会系统”。那种从中心城市角度描述经济区,最多描述的是城市经济区,而非我们说的综合经济区。
   ⒊正是把经济区看作“地域经济、社会系统”,我们说,它具有双重含义的范畴——专业化特点的区域经济系统和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有效形式。
   二、经济区划的准则
   对经济区划准则的争端更是激烈。这是因为它涉及到一系列更为复杂的问题。经济区概念的认识不一,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经济区划准则。更大的分歧是,由于概念理解不同所引发的对经济区划分的理论依据认识不一致。把经济区仅仅当作是一个生产力范畴,即认为经济区是“生产地域综合体”,就是把生产力布局看作是划分经济区的理论依据;而把经济区当作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双重范畴,就是把社会性主义的经济布局学和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作为理论依据,具体包括社会劳动的地域分工理论、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的理论、国民经济计划的空间平衡理论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合理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理论。
   把争端横向展开,经济区划还涉及到与自然区划、行政区划的关联,这进一步扩大了经济区划准则方面的分歧。在进行经济区划时,情况往往是,一些人更多偏向于自然区划,认为自然区划是经济区划的主要基础;另一些人更多偏向于行政区划。可以看出,前者注重区域专业化特色,确认经济区存在交叉和“飞驰”,进一步引申,认为经济区的形成需要一定条件,主张条件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经济区,经济区划不必覆盖全部国土,这实际上认为经济区是可以找出大致的边界的。后者充分考虑到整个大区域系统在历史上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形成的且经历复杂的演化过程,反对经济区存在交叉和“飞驰”,主张经济区的形成无需一定条件,经济区划须同时覆盖整个国土。
   这样,对经济区划准则存在以下几种不同观点。
   准则一、①在一个经济区内,要拥有历史上形成的特殊的经济专业化和一定程度的经济综合发展,或者具有能够逐步形成全国意义的地区专门化和经济综合发展的基本条件与潜力。②区域内要具有发展水平较高、规模不等、功能多样、有相当辐射力的经济中心与比较发达的经济核心区,能够组织带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③区内各地域单元之间历史上已经形成和将形成的经济技术联系,特别是区内中心城市与其吸引范围之间,在生产要素的流动上,有比较稳定的流向和相当的流量,以利于经济上的一体化;④原则上不打乱现省级行政区划,而考虑到行政区划等因素;⑤经济区之间在地理范围上不宜交叉重叠。
   准则二、①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类似性;②经济发展方向和重大的发展途径、措施的一致性;③有经济中心城市及其经济联系范围的合理性;④经济区内有密切的经济联系;⑤保持一定行政区划界限的完整性。
   准则三、①要坚持区域相连,划明大致界线,将区域发展有利自然条件和资源划入其内;②历史和现实合理经济联系方向与内容是划分经济区范围和界限的主要标准;③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和经济优势对经济区范围大小有直接的决定作用。
   准则四、①经济区划必须以自然区划为基础,一般说来,自然条件相似的地方,农业亦基本相似,工业和其他产业也会有相似的成分;②经济区划必须照顾到行政区的完整;③经济区划不宜过粗,亦不宜过细。
   通过上述对经济区划准则争端的描述,可进一步明确如下几个问题:
   ⒈经济区划必须结合整个大系统一定时期所制订的发展战略。因为很显然,经济区划的终极目的是进行经济空间组合和调整,逐步缩小区域间的不平衡,这是与该区域的发展战略相衔接的。
   ⒉经济区划的决定因素是区域内经济关联程度。虽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条件、现状特点和发展方向相同或相似这一因素十分重要,但决不是最重要的。
   ⒊从我国现阶段来看,应尽可能避免区际的交叉和“飞驰”。
   三、经济区划的方案
   由于对经济区的概念和经济区划的准则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必然出现种种不同经济区划方案。目前国内有四种方案影响较大。
   方案一、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六大经济协作区。1958年划为七个区,1961年华中、华南合并为中南区。此方案至今对全国经济布局产生影响,具体列表如下:
   方案二、第一步,按四百毫米降雨量线把全国划分为两个面积几乎相等,而人口、产值之比约为5:95的地区:①东南季风地区;②西北干旱地区和青藏高寒地区。第二步,把东南季风地区分为:①经济最发达的沿海城市周围的地带(不是沿海省份,只是其中一小部分);②西南待开发地带;③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从发达程度上看,亦基本上是从地理上看)的中间地带。第三步,这个中间地带又可细分为中原和东北地区。东北: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辽宁的一部分;中原:①沿海各省份不属于最发达的地区;②内地省份:江西、安徽、湖南、湖北、河南全省与山西、陕西、四川等省的一部分。
   方案三、拟把我国划分为七大经济区。①东南经济区。包括广东、福建和台湾;②长江流域经济区。沿长江集中了上海、武汉、重庆等大城市和许多中等城市;③陇海兰新铁路联结经济区。从连云港到乌鲁木齐的铁路线,形成了世界第三条大陆桥;④黄河流域经济区;⑤环渤海经济区。从丹东——大连——营口——锦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环渤海经济区跨越了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和华北平原;⑥东北经济区。包括黑、吉、辽;⑦大西南经济区。包括川、滇、黔、藏。
   方案四、南京大学地理系经济地理教研室所编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中国经济地理讲义》拟了十二大经济区。具体列表如下:
   对上述四种经济区划方案,我们归结出如下几种模式:
   ⒈关联——差异模式。按照统计分组“区内关联,区间差异”的思想,把具有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条件、现状特点和发展方向基本相似的区域划为一个经济区。这种模式的要求就是要尽可能扩大区际的差别,达到没有流体的交流,若有,亦只是该区整个滞体组合的产物,使各个滞体并不单独与区外事物发生关联。显然,其结果是导致平均主义的平衡论。
   典例就是方案四。这人方案把全国划为十二个经济区,从表上可知,西藏区、新疆区、内蒙区和云贵区与华东区、东南区和东北区的差距太大,这些区际很少存在一种经济联动关系。
   ⒉中心——地域模式。依据苏联基本经济区的区划方法在我国建立“协作区”,亦即以一个大城市为中心,连同若干互相毗连省份的全部原料产地和市场,组成相对独立的地域综合体。基本经济区是苏联二十年代的一种经济区,按原来的规定,它应该“在经济上尽可能完整”,成为“国民经济整个锁链的一个基本环节”,各基本经济区之间的产品交换应该“严格地限于必需和合理的货物运量”。基本经济区由行政区组成。方案一就是这一模式的具体应用。
   ⒊中心——腹地模式,或称城市——区域模式。依据现代西方城市发展理论,按照地区关联,由中心城市带动其腹地共同发展经济,这种模式从经济管理角度来看,对于 我国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以中心城市管理替代条块管理都会起促进作用,它与中心——地域模式的区别之一就是打破了行政区划,经济区不是行政区的重新组合。方案二就是这个模式的体现。
   ⒋XD——RXD结构模式。现代生产力地理结构的雏型是由一个工业城镇,连同若干农矿原料产地及运输“蛛网”组成,简称XD结构。XD结构会由于自己的差关矛盾而扩大,造成不同XD结构的接合,这种结合包括两个并进的过程:其一,不同XD结构在原料产地或市场上相遇;其二,不同XD结构的核心工业重心区之间的工业品交换。当工业重心区之间的制品交换比它们各自与原料产地的联系发展的更快时,XD结构即融合成为一个统一的地理结构,叫做RXD结构。RXD结构亦会由于同一矛盾而扩大并融合成为范围更大的RXD结构。方案三便有把我国经济按RXD结构的模式作空间结合的意图。